南昌轨道集团发行首期36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 成为准上市公司

12.08.2015  03:48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8月11日南昌讯(记者 胡康林)8月3日,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成功发行第一期可续期公司债券,额度为36亿元,票面利率为5.07%,均为15年超长期公司债券,所筹资金将全部用于南昌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此次债券发行大大降低了融资成本,也标志着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已经成为了准上市公司。

  据悉,自2014年初,南昌轨道交通集团便积极开展发行企业债券的申报工作。此次债券发行工作从材料准备、项目申报到获批、成功发行,历时近20个月,于今年7月3日,正式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发行,批复额度为48亿元,分为无固定期限可续期公司债券和15年超长期公司债券两个品种。

  今年8月3日,南昌轨道交通集团第一期36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成功发行,均为15年超长期公司债券,所筹资金将全部用于南昌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发行首日36亿元债券随即认购一空,认购倍率达到2.18,配售家数达22家,发行价格也为同期债券中最优。

  据轨道交通集团投融资部部长李翔宇介绍,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发行的48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具有期限长、规模大、低成本的特点。

  轨道交通集团债券发行大大降低了融资成本,实现了轨道交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轨道交通建设资投资量巨大,在对外融资的过程中,南昌轨道交通集团严格控制发行成本和融资成本。本期债券发行票面利率为5.07%,低于同期银行长期贷款基准利率5.4%,也低于同期中债15年期AA+企业债到期收益率5.6%。”

  此外,此次债券发行实现了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的重要转变。在此次发行债券之前,南昌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370亿元建设资金已经通过地方债、银团贷款、搭桥贷款、世行贷款、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全部落实到位。债券发行标志着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已经成为了准上市公司,需定期披露财务报告,接受来自市场和投资者的多方面监督,对进一步提升南昌轨道集团的企业经营能力、管理水平和规范运作等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此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开创了国内首次无固定期限可续期公司债券和15年超长期公司债券两个品种混合发行的先河,实现了南昌市国有企业发行中长期债券的新突破。”李翔宇介绍说,48亿债券额度也成为目前继武汉地铁2013年发行的23亿元可续期债、首创集团2014年发行的30亿可续期债之后,国内最大规模的可续期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