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学屡屡发生 学校责任岂可一推了之?
一、舆情综述
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监测,本周涉教育媒体报道为18.07万条,微博言论68.45万条,微信文章1.8万篇。教育议题中,教育管理话题热度最高,校园安全话题热度次之,师德师风话题也受到广泛关注。
二、教育舆情热点排行
本周教育舆情热点排行(数据截至10月15日)
从媒体转载量来看,湖南高校转学黑幕调查:无学籍也可插班就读、南京一学校女生在校园KTV做三陪 提供特殊服务、河南2所高中被指互抢生源 大一新生因学籍自杀、湖南弑师留守儿童:我们不满14岁 打死人不用坐牢、佛山一小学老师因学生上课不听话 令其罚抄百遍粗口、北京一幼儿园数名幼童被老师扎针:不听话扎嘴和舌头、厦门3岁女童下体充血 疑被幼儿园老师用筷子捅、清华停止抢发论文作者入职曾陷与北大抢发之争、安徽一教育局吃回扣被判单位受贿 属“国内罕见”、江西职校女生被安排到浴室实习 拒绝后不发毕业证为媒体曝光率最高的10个教育话题。
三、热点事件舆情解读:
【湖南高校非法转学事件】
1.事件概述
10月28日,新华社报道了“湖南高校转学黑幕调查:无学籍也可插班就读”的消息,引发舆论高度关注。消息称,湖南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两名学生各花费4万元“托人”转学至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结果却因没学籍拿不到毕业证。另有媒体报道称,类似情况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并非孤例,该校每年转学生名额约有2个班。而且负责上述两名学生转学事宜的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此前曾成功办理过多起转学案例。不过作为校方的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却表态,对于转学黑幕毫不知情。目前,湖南省教育厅纪检部门已对此事立案调查,并称结果出来后将对外公布。
2.媒体观点:堵死转学的“黑色通道”
梳理相关媒体评论,可以发现教育公平、权力监督和制度规范为其关注焦点。首先,教育公平必须维护。此前中国新闻网就曾针对今年1月份的湖大转学事件发声表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转学腐败”再一次击溃了教育公平底线,戳痛了教育公平的敏感神经,也使原本失衡的社会心态再一次发生倾斜,使弱势群体的被剥夺感再次增强,“社会病”更加严重。此次事件曝光后,新华社评论也指出,高考是当前考试制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制度设计。由“金钱和关系”铺就的转学捷径,破坏了教育公平,必须予以遏制,并严肃追究涉事者的法律责任。
其次,高校权力不可任性。《陕西日报》评论表示,我国高校就像“封闭王国”,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外部监督缺乏机制,滋生了权力失控的土壤。高校基建、招生、学术等领域丑闻频出,根子上的问题就在于此。《法制日报》评论认为,从转学腐败发展的态势看,教育去行政化亟待进一步提速,必须采取多种手段防止高校与行政权力之间产生不正常联系。
最后,制度规范势在必行。《京华时报》评论认为大学转学之所以屡屡曝出丑闻,转学之所以变为权力寻租的手段,滋生权钱交易,是因为操作不透明。光明网评论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例,指出在现代教育理念当中,高校转学、转专业,应该是促进教育资源合理分配、疏通教育渠道的举措。为避免转学腐败的现象在我国反复上演,应当制度化地推进高校转学程序、标准、考核以及相关指标规范的建设,使之程序透明、操作严谨。
3.网民观点:学校不知情岂不荒唐
网民观点中,部分声音强烈质疑校方“不知情”的回应。网民“我爱偶家乡”表示,不知情,我只能呵呵了。网民“离苦得乐明心见性”说,不知情,校长不如说自己是临时工。部分声音认为转学黑幕频频发生与教育主管部门监管缺位脱不开关系。网民“坐着飞机看蓝天”指出,各类学校的腐败问题屡见不鲜,关键是教育主管监管不力造成的。网民“人人都是黑天鹅”认为,这些事离不开教育主管部门。部分声音吐槽类似教育乱象层出不穷。网民“5632008449”表示,高校的腐败己成了公开的秘密了,特别是专转本,效益好的单位来学校招工成了校领导收钱的好机会,不送钱的学生只有自谋职业。网民“桃子湖的黑桃K”指出 ,隔壁学校也有,湖南风气不太好。部分网民指出此类教育腐败现象危害极大。网民“莺花烟雨”认为,现在学校数量在不断增加,可质量却不见得。教育搞不好,当前是看不出什么裨益,可长期下去,后果会很严重。网民“-伊非-”表示,教育之腐,不比官僚的腐败弱。官僚腐败了,危害一方,教育腐败了,伤及民族。
4.舆情点评:
此次湖南高校非法转学的新闻甫一曝光,再次引发舆论聚焦转学腐败现象。从媒体报道来看,在转学“中间人”已经承认黑幕的情况下,当事学校“毫不知情”的回应招致舆论猛烈攻击。暂且不论事件真相是把关不严还是存在权钱交易,当事学校的失察之责都不能一推了之。
此外,联系今年1月发生的湖大转学事件,有关部门的后续危机处置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调查结果不能省略细节。诸如“哪些环节存在特权腐败?”“责任人员是否仅限于大学内部?”“谁拍板同意转入决定?”“现有转学制度存在哪些漏洞”等公众核心疑虑都该得到详细披露和澄清。二是事件追责不能避重就轻。湖大转学事件中,仅对校级领导进行警告、记过的处置结果引发舆论颇多不满。从舆论的普遍反馈来看,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责任追究时,不能以“大事化小”的态度从轻发落,而是应该实事求是,对事件性质审慎判断,对于已经上升到违法层面的行为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