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自查和重点抽查工作的通知

31.10.2013  13:33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

为掌握全省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进一步规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根据省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处《关于开展全省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自查和重点抽查工作的电话通知》的要求,现就省直机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查工作从本通知发出之日开始,9月20日前完成。

二、检查内容

请你们就近年来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严格使用新式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电明字[2007]22号)的情况进行自查,认真查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上:①要求填写的栏目内容是否全部填写,有没有空白;②是否填写了具体的接收单位党组织,是否存在用“贵处”替代的现象;③党员年龄是否填实足年龄;④是否明确填写党员的性别、民族及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等信息;⑤是否用大写数字填写党费已缴纳时间和介绍信的有效期;⑥是否一人一份介绍信,如存在多名党员集体从一个单位党组织同时转移到另一单位党组织,是否在介绍信姓名栏中填写“×××等×名”,并另附党员名单(包含党员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是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党费缴纳情况等内容);⑦是否按要求编号管理、存档;⑧是否严格按照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开具等。

三、检查方式

自查主要采取学习文件,查阅资料,对照查摆,与党务干部、党员座谈等方式进行,总结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中的经验做法,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

省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切实了解掌握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情况,并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于9月25日前报送我部。我部将安排时间对省直有关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6242860,8624243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