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事故诱堵 当心“吃”罚单

11.12.2013  16:35

如不及时撤离导致大堵车,交警将扣证并处罚200元

发生轻微事故,如车主不及时撤离导致大堵车的,交警将扣证并处罚200元。今年9月8日,红谷滩交警开出事故诱堵首张罚单,同时我市在当月新增第5家一站式理赔点。但针对遇轻微事故该如何拍摄3张照片索赔,很多车主都是一头雾水,甚至有的慌忙拍照却无法理赔。昨日,市交管局案侦大队教导员彭家祥做出详细说明。

事故诱堵当心“吃”罚单

南昌车辆增多,每天车来车往,再加上各类交通陋习的出现,刮碰一类的轻微事故时有发生。但很多车主都因索赔协商不一致,导致车辆长时间“赖”在现场,诱发交通拥堵。

“轻微事故建议采取一站式快速理赔,现实推广却并不顺利。”很多遇轻微事故的车主往往因为修车费吵得面红耳赤,却不知已购买的车损险在一站式理赔服务中很适用,只要现场拍摄3张照片并及时报警,车辆即可撤退,其他交由各自保险公司理赔员对接处理。

针对轻微事故不“挪窝”的车辆诱发堵车的行为,参照公安部《事故处理程序》第13条第3款,由交警采取强制措施,扣下车辆和驾照,并追罚200元。今年9月8日,南昌交警已开出事故诱堵首张罚单。

3张车损照片不能“随手拍”

有车主表示,自己在轻微事故中拍摄了3张车损照片用于取证,可在理赔中被告知照片角度不对,不能清楚反映具体肇事方的责任,建议补做痕检报告,通过事故模拟还原肇事现场。车主徐女士说,遇上小事故,整个人当时就慌,加上周边车按喇叭,往往都是“随手拍”,不能做到面面俱到。

针对车主们的顾虑,彭家祥介绍说,第一张是车损特写照,拍摄时应靠近事故车辆近距离拍摄,尽量如实反映车损情况;第二张为现场前方图,即在事故车辆正前方拍摄,尽量展示事故现场,如分道线、道路行驶方向、车牌、道路信息等;第三张照片在车辆后方拍摄,要有车牌、道路走向及可能出现的刹车印;如果是追尾或相撞事故,除前后外还应当在车左右两侧拍照取证。

车主“快处”切记说清写明 

针对轻微事故快速处理过程中出现的种种情况,彭家祥提醒广大车主一定切记“说清楚,写明白”。一定要确认对方车辆证件齐全,号牌真实,确认事故司机没酒驾;其次,在填写《现场记录书》时,一定要对事故情形及物损情况描述详细,避免在后期修理车辆时产生争议。(主力记者 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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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种情形不适用“快处”

1、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有争议的;

7、在晚上19时至次日凌晨6时发生的事故;

8、未在本省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