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辉:“扫黄”只扫“房中房”效果是浅治标
广东对“扫黄”拟再出重拳。昨日,《广东省按摩服务场所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规定》要求,按摩房内不得设立桑拿蒸汽室、浴室等形式的房中房。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按摩服务场所继续营业的,应登记消费人员身份信息并报送公安机关。(7月8日南方都市报)
广东此次出台新规,其意应是扩大年初扫黄的战果,卡控“黄潮”重现的苗头。不过观其具体措施,笔者略感失望,此规定能一定程度上抑制“风月场所”的发展,在还原社会风气方面也有成效,但要说能起到多显著的效果,只怕还是有力未逮。
首先分析此类现象的起因:“黄潮”之所以这么泛滥,总的来说应该有两个原因。一个方面,当今社会有一大帮拜金思想过于严重的女性。这些人不愿意从事正常朝九晚五的辛勤工作,却想过上花天酒地的奢靡生活,但又大多缺乏身高、相貌、学历、气质、品行、才艺等嫁入豪门的硬件。为了来钱快,于是本着“不偷不抢也是靠身体吃饭”的观念,奉行“笑贫不笑娼”理念,有些抓住机会抢着做二奶当小三,还有一些从容的做起了“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人尝”买卖,并且抓住机会就重来,死不悔改。
另一方面,许多男人有“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的执念。不少权势小有所成者、身家略有盈余者,觉得仅事业成功还不够,必须加上生活丰富才算圆满,在虚荣心膨胀下,不自觉的把眼光放在女色上;还有些家庭观念淡薄、或者有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风流人士”,打着缓解工作压力、“逢场作戏”不算问题的幌子,也把目光放在了女色上。正是有了这么多饥渴的需求,才加剧了“黄潮”泛滥的程度。
其次说说此次制度的缺陷:一是最高3万的罚款力度是否太轻?如果生意好,这点钱估计几天就能赚到,让你“每周一罚”又何妨!二是房门不得安装门锁、插销,不得遮挡房门的透明部分是否太严?此举固然利于检查,但老百姓相对的隐私权必然全部丢失!三是杜绝“房中房”是否太死板?桑拿蒸汽室、浴室等设施本是正常的服务设施,何必将此等死物“一刀切”。对于许多不法商家来说,只要利益足够,改头换面或者改换场地推出“车中房”、“船中房”等绝不是难事。生硬的制度只能起到微弱的效果。正如文中记者暗访的那样:在如此高压严打下,私下提供“敏感区”的场所依然存在。
综上所述,虽然有效果,出发点也好,但若改变不了上面两种人的思想观念,拿不出打蛇打七寸的力度,此次新《规定》只可能沦为无奈的“浅治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