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鸣:市场关注宅基地有借机“扶正”小产权房之嫌

15.11.2013  10:19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土地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最受关注的内容之一。关于土地,公报明确指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辛鸣表示,我国土地有两种不同类型:国有土地可以直接上市交易,而农村集体土地必须通过政府征收之后才能进入土地市场。从大的方面来讲,同样的资源应该享有相同的待遇和地位,但是我们过去之所以出现这种差别,背后其实是对不同的土地有不同的功能定位。

  辛鸣说,农村集体用地主要是农民的宅基地,不仅是居住用地,对农民来说,还是一种社会保障的标志和资源。现在如果农村宅基地可以拿出一部分来盖楼,村民集体上楼,将空出来的地直接上市交易,表面上看来是一种自由的权利,但事实上,农民居住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时,他的生活方式决定了他在宅基地上除了居住之外还有一系列生活设施的保障,比如说养鸡、养猪,或者储存农具也好,当农民上楼之后,这些功能都没有了,但他的生活方式没有改变,还需要养鸡、养猪、储存农具,这个时候怎么办?

  辛鸣认为,农村建设用地有农民社会保障的功能在里面,如果不能解决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抽象地谈农村土地问题,理想很好,事实上未必做得到。而目前市场之所以这么关注农村建设用地,有希望将小产权房通过这样的制度安排“转正”的潜台词。

  关于土地流转问题,辛鸣表示,土地流转不能改变土地的性质和功能,也就是说农业用地经过流转之后不能把它变成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否则农业安全难以保障。土地流转主要是为了实现规模化的集约经营。我国的土地类型包括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农地、林地。农地和林地主要是指专门用于农业安全生产保障的,要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保障生态建设的基础,这些功能是不能轻易改变的。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