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文管理办法》2014年4月1日施行。江西省水文局周密部署、多措并举、上下联动、全力推进,加强对各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公众三个层面的宣传,全方位推进《办法》的实施,营造全社会了解水文、关注水文、重视水文、支持水文的良好氛围。
高位推动,周密部署。
省水利厅领导高度重视
《办法》出台后,一直关心支持《办法》制定的省水利厅领导强调,要把《办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作为水文部门的重点工作,扎扎实实地抓下去,确保抓出成效。省水利厅政法处等职能部门给办法的宣贯以悉心指导,省水政监察总队深入水文一线执法,给水文人极大的鼓舞。
省水文局领导亲自部署
省水文局党委书记、局长祝水贵亲自部署《办法》宣传贯彻活动。3月27日,专门召开宣传贯彻部署会议,召集省水文局机关各处室、各设区市(鄱阳湖)水文局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集中学习培训,全面部署。各地迅速传达会议精神,认真布置本地的宣贯工作,纷纷制定《办法》宣贯工作方案,一把手亲自抓,各级水文部门、水文站队扎实行动。
借助媒体,多方推进
用好省市县三级媒体
全省水文系统广泛借助媒体资源宣传《办法》实施。早在3月21日,就在省级媒体《新法制报》刊发《办法》全文;22日,江西电视台《都市现场》栏目播发《办法》相关报道。之后《江西日报》《新法制报》、江西省政府网、江西文明网等省内外知名媒体又接连刊发江西水文相关工作文章,为《办法》宣贯造势。4月1日,江西电视台《江西新闻联播》节目以“施行《江西省水文管理办法》 保护水文水资源监测环境”为题,播发《办法》正式施行,省水文局和省水政监察总队开展联合执法巡查相关报道。各地也纷纷围绕《办法》正式实施,在《赣南日报》《九江日报》《井冈山报》《上饶日报》《宜春日报》《景德镇日报》《抚州日报》及部分县(区)报、赣州广播电视台、抚州电视台、九江电视台、吉安电视台、景德镇电视台及部分县(区)电视台等当地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刊发《办法》全文或宣传文章、播发相关报道或滚动字幕。据不完全统计,有近40家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对《办法》正式施行进行了报道。
借力行业主流媒体。
3月底,《中国水利报》、中国水文信息网、珠江水利委员会网站、江西省水利厅网站等行业主流媒体先后刊载江西水文工作和《办法》实施文章。4月3日,中国水利网站又刊发《<江西省水文管理办法>4月1日正式实施》文章;各地充分借助当地水文信息网、水文内刊等媒体开设《办法》宣贯专栏,刊发宣贯文章,在行业内部营造学习《办法》、贯彻《办法》的良好氛围。
走出家门,上下联动
上百人走上街头
江西水文充分利用省局、市局、测站三级管理平台,因地制宜开展内容丰富的《办法》宣传贯彻工作。《办法》实施前,省水文局专门印制4000余份《办法》单行本,通过走访、交流、座谈等形式,下发全省各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同时,发动全省水文职工上百人,在商业繁华、人流密集的广场、社区等地开设《办法》宣传展台,设立宣传展板,并派发宣传材料近2万份,向社会公众宣传介绍《办法》。
万条信息定向发送。
全省水文给各级政府及有关领导发送短信2万余条,宣传《办法》施行;各地还创新宣传手段,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等形式,发布《办法》正式施行有关消息,深受广大网民好评。此外,各地还纷纷召开《办法》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办法》全文,理解《办法》基本内容,掌握《办法》精神实质。
百条横幅展示水文
各市、县借助横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宣传《办法》,展示水文形象。各城区、水文测站的重要路段、显著位置悬挂《办法》宣贯横幅100余条,此外还在广场、商业中心、机关大楼等地电子显示屏均以字幕宣传《办法》实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