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若干意见

06.06.2017  10:23

  辽宁站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建设好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日前,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从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制、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运营机制、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和维权援助机制以及建立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制度和重点产业快速协同保护机制等六个方面提出23项具体工作措施。

  《若干意见》提出,要参照国际做法,复制上海、福建等自贸区成功经验,在辽宁自由贸易区沈阳、大连、营口片区建立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以及商业与技术秘密权等知识产权综合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局),统筹负责各片区内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以及规划编制、执法协调、风险审查、产权交易、信用建设、中介管理、教育培训、对外交流合作等职能。

  《若干意见》提出,目标是经过二至三年改革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建立高效的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体制机制,设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业,完善纠纷调解、援助、仲裁工作机制,显著提升辽宁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段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