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全民运动“振兴梦”——赣州积极打造老区体育发展典范
“支持把赣州打造成全国革命老区体育事业发展的先行区和示范区。”《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为赣南体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此,赣州主动衔接国家部委援建工作,在各县(市、区)完成“两场一馆一池”规划建设项目,推进乡镇文体健身中心和社区、村级体育健身场所,以及小游园、小广场健身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积极打造“十分钟健身圈”,力争实现全民运动“振兴梦”。
凝心聚力,谋划全民运动“振兴梦”
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这一国家战略出台实施后,赣南体育事业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为此,赣州市建立健全体育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谋划全民运动“振兴梦”。该市按照《若干意见》提出的“加快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支持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等具体要求,争取国家体育总局尽快出台对口支援方案,全力推进赣州打造全国革命老区体育事业发展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以项目带动建设,积极争取市本级规划建设章贡区、赣州开发区的体育中心项目。其他县(市)全面完成“两场一馆一池”规划建设项目,加快乡镇文体健身中心和社区、村级体育健身场所,以及小游园、小广场健身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积极打造“十分钟健身圈”。
争取国家体育总局为赣州培养后备力量提供专款,增加国家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布点数量,组织开展技术支援,加强体育管理业务培训指导,支持赣州创建国家级训练基地。
建立完善以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健身指导、科学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参加体育活动的权利。
主动作为,助推体育项目建设
截至2013年底,赣州共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建设全民健身工程项目37个,争取省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项目2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67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918个。共争取县、乡、村各级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约4.14亿元。同时,该市完善和落实机关管理各项制度,重点健全完善“三公”经费、体育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等相关制度及考评办法,调动和发挥基层工作的主动性;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体育设施建设和承办体育赛事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如今,原本没有体育场馆的赣县、南康、信丰等地也拥有了县级一流的体育场馆,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体育基础设施水平有了一个大的跨越。
感恩奋进,力拓全民健身新局面
赣州市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作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发展格局。
制定全民健身活动安排,在“8月8日”全民健身日等重大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规范、提升体育社团建设水平。倡导“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的理念,不断增强群众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加强对健身站点的培育和规范工作,积极争创全民健身优秀示范站点,宣传和普及健身。
做好乡级、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建设的选点、申报、建设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乡级、村级建设点分别培训、配备2名、1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群众科学健身,同时做好体育设施的管理,为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健身设施。
如今,赣南人民以更高、更快、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改革创新、拼搏进取,初步建成“十分钟健身圈”,力争实现全民运动“振兴梦”。(记者 鄢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