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江西:全国河长制工作的领跑者

18.10.2017  17:20

2015年底,我省率先在全省全境实施河长制,把河长制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抓手。近两年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特别是在河长制体系构建、制度建设、专项整治、宣传引导等基础性工作上扎实有效,被国家水利部多次点赞,并作为典型在全国范围内予以推介,20多个省份先后到我省学习考察。今年,我省又提出了“打造河长制升级版”的目标要求,多项工作创下全国率先。

省市县乡四级方案的修订出台全国率先

在与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逐条对照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省级工作方案,5月4日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赣办字[2017]24号)。省级修订的工作方案印发后,省河长办通过每周一调度、每周一通报和对滞后地区现场督导等方式,压茬推进市、县、乡3级工作方案。截至6月底,全省11个设区市、118个县(含非建制县级单位)、1655个乡镇(含街办)工作方案全部修订完成并印发,在全国率先完成省、市、县、乡四级方案修订出台。

河长办专职副主任的设置全国率先

早在2016年,我省就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目前,全省7大江河(湖泊)、114条市级河段(湖泊)、1454条县级河段(湖泊)、10149条乡级河段(湖泊)明确了河长,共设立市级河长90人、县级河长834人、乡级河长3824人、村级河长15029人,配备河湖管护、保洁人员7.14万人。同时,在今年2月,经省委同意、省编办批准,在全国率先配备了副厅级的省级河长办专职副主任。今年7月,省编办又批复在省水利厅设立“省河长制工作处”,明确编制5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2名)。全省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均已成立河长办,且都设在水利部门。其中,6个市级河长办、49个县级已经编办同意,在河长办设置或配备了专职副主任。

表彰激励制度的设立全国率先

今年8月,中央正式批复同意江西设立河长制工作表彰项目,我省成为全国首个设立河长制表彰项目的省份。该表彰项目的主办单位是省政府,周期为3年,表彰名额为先进集体15个、优秀河长60名。配套制度《江西省河长制工作省级表彰管理办法》拟于近期正式出台,这也是继我省已出台5项制度基础上的又一制度建设成果。

河长制考核结果的公布全国率先

2017年初,省河长办组织省委宣传部、省委农工部、省编办、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住建厅、省教育厅、省交通厅等责任单位,对全省11个设区市及100个建制县(市、区)2016年度的的河长制工作进行了考核评分,考核结果和排名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并对外发布。河长制工作考核纳入省政府对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和生态补偿机制以及省直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并将各级河长履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

工作思路的升级全国率先

今年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以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为抓手打造河长制升级版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启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在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的同时促进地方产业转型,打造一批河长制示范河流,推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实现思路升级、制度升级、能力升级、行动升级、宣教升级,从而达到河湖流域资源利用率大幅提高、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生态系统质量显著提升、百姓安居乐业、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给老百姓带来更多经济获得感。截至目前,全省共确定118条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的示范流域或河段,初步规划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50个,预计总投资226亿元。

制定完善规章制度

刘奇省长主持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

河长巡河督导

抚州凤岗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河流

组织开展清河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