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畜牧局切实做好畜禽备案登记工作

21.07.2017  00:54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7〕10号)文件,进贤县已确定为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县。为确保精准施策,整县推进,使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达到环保要求,进贤县畜牧局首先按照省农业厅摸清辖区内养殖情况底数的要求,根据《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生猪存栏200头以上、肉牛存栏50头以上、奶牛存栏10头以上、羊存栏200只以上、肉用家禽存栏3000羽以上、蛋用家禽存栏1000羽以上、兔存栏1000只以上的规模,对照备案登记表,重新摸查各乡镇辖区内的所有规模养殖场情况,要求有漏登、错登、多登的及时更正,以确保进贤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的基础数据准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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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掌握全县畜禽养殖情况,近期,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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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农业部近期重点工作部署,8月4日,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