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罚款3000元,多吗?

12.03.2015  12:36

深圳交警决定在深圳机场周边区域设立全市第二个严管区,将严管区内的部分路段划设为交通繁忙路段。从3月16日起提高罚款额度,对机场区域周边道路违停实行分档处罚,最低罚款500元,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停车的将被处罚3000元。(3月10日《广州日报》)

有些驾车者真是墙上挂狗皮——不像话(画),竟然把车停在人行道上,导致行人走路的时候担惊受怕,提心吊胆;更有甚者,居然把机动车停在盲道上,致使盲人撞得头破血流。对这些违停行为,必须反复进行拉网式的整治行动,实行严管严罚。从2014年开始,大连市交警部门就对被查处的违停车辆处以500—3000元的罚款。现在,深圳市也这样做了。希望全国各个城市都能效仿。治重症必须下猛药,否则,根本就不会起到药到病除的效果。

有人质疑这种做法就是“以罚代管”,这实在是没有道理。对待违停采取只教育不罚款的做法根本就没人听,罚款额度小根本就不起作用,被逼无奈只能加大罚款的力度。须知,罚款也是管理的一种办法,只有罚得那些屡教不改者心疼胆疼,才能起到震慑的作用。就拿“酒驾入刑”来说吧,从2011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两年时间,全国因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就同比下降了12.4%。同理,在“重罚”之下,违停丑恶现象肯定会得到遏制。

每次出台交通新规的时候,管理部门都会设立一个过渡期,避免发生“不教而诛”的现象。可是,有些人把好心当成驴肝肺,顶烟上。管理者不能心慈手软,必须严惩不贷,以儆效尤。诚然,重罚不是万能的,在重罚的同时应该本着“取之于车,用之于车”的办法,多方联动,密切配合,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强化驾车者的安全意识,让他们在潜移默化过程中树立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自觉改掉交通违法的恶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