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放津补贴 幼儿园园长受处分
06.09.2015 08:01
本文来源: 人民网
9月5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日,鹰潭市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这6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2011年至2013年期间,鹰潭市第三幼儿园违规发放教师综合奖477662元、加班费54903元、课时津贴78949元,园长贾琳琳受警告处分。
◆2015年8月4日下午6时左右,鹰潭市保安服务公司工作人员董建敏驾驶单位车辆(归属于鹰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由鹰潭市保安服务公司使用)接送亲属办私事。最后,董建敏被辞退;鹰潭市治安警察支队对保安服务公司负责人王竟明进行诫勉谈话。
◆2015年7月31日下午3时30分许,鹰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交通协管员宋睿驾驶单位车辆到银行办私事,事情办理完后,驾驶公车携带其妻到另一地点下车。鹰潭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对宋睿作出辞退处理,大队长毕成栋被通报批评。
◆2015年5月13日中午,贵溪市流口镇政府干部徐重才工作日中餐饮酒,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余江县邓埠镇财政所春节违规发放福利每人2000元、端午节违规发放福利每人1000元,违规发放福利共计2.4万元。财政所原所长毛利平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5月26日晚,龙虎山景区龙虎山镇政府办公室聘用司机宋建军驾驶单位车牌号为赣L33123的车辆到南昌办私事,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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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2015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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