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退休人员养老金再上调 全省348万人将受益 最迟8月底前发放到位
7月1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江西省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25号),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今年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是继2016年之后连续第5年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预计全省将有348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章娜 实习生周善昭
调整范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时间
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水平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不超过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企业平均增幅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增幅的原则确定
调整方案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并轨”
实行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并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和标准完全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
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6元
挂钩调整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均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
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
二是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1%增加
倾斜调整
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发放时间
最迟8月底前发放到位
我省要求企业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要确保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也要确保在7月底前基本发放到位,最迟8月底前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包括未参保暂由单位调整和发放的)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以上均包括从2020年1月起调整的养老金部分。
例1
退休人员王某:缴费年限30年,2019年底已满70周岁,现基本养老金3200元。按照规定,此次定额调整增加36元,挂钩调整增加95.2元(30年×2元/年=60元,3200元×1.1%=35.2元),高龄倾斜增加30元,共计增加161.2元,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3361.2元。
例2
退休人员张某:原按年龄一次性缴费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2019年底已满80周岁,现基本养老金1700元。按照规定,此次定额调整增加36元,挂钩调整增加48.7元(15年×2元/年=30元,1700元×1.1%=18.7元),高龄倾斜增加40元,共计增加124.7元,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1824.7元。
例3
退休人员康某:2019年底已满70周岁,缴费年限35年,现基本养老金4000元。按照规定,此次定额调整增加36元,挂钩调整增加114元(35年×2元/年=70元,4000元×1.1%=44元),高龄倾斜增加30元,共计增加180元,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4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