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私分退耕还林专项资金19万元 江西宁都4名村干部被判刑

05.05.2015  19:58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5月5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5月5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官方微博“廉洁江西”通报,日前,宁都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利用协助林业部门实施造林绿化工程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套取国家财政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的对坊乡葛田村委会主任雷小平、党支部副书记邹正保、计生专干刘小红、会计郑训祝4人开除党籍处分。

  据了解,2008年至2010年,郑训祝伙同原党支部副书记雷小平、原党支部副书记邹正保、原妇女主任刘小红、原村干部郭玉明(已另案处理)等5名村干部,利用协助林业部门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的便利,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套取国家财政退耕还林专项资金246000元。除招待费、租车费和民工工资等费用外,剩余190000元由村委会5名干部共同贪污私分,每人从中分得38000元。

  今年2月,赣州市中绵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郑训祝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朋,判处邹正保、雷小平、刘小红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