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泉:劫杀分20元逃亡12年,有多少后悔药可卖?

17.09.2015  10:18

  2003年10月22日凌晨,周明(化名)与另两人实施一起劫杀案,星沙经开区某公司一名23岁的女工被害,他分到了20元钱。作案后三人分头逃窜,两名从犯半年后落网,而作为主犯的周明却一直在逃。时隔12年。今年9月,案件主犯周明在无锡落网。(环球网9月16日)

  命案必破是这些年来警方的一个努力方向,12年逃亡生涯最终被抓再次证实了这一点。尽管周明总梦到那个女孩冰冷的身体,经常的忏悔,但是人生没有后悔药,案件警示人们做事一定要想好,莫一失足成千古恨。

  杀分20元逃亡12年,给人首先是值和不值的联想。20元无论是在2003年还是当下,都不算什么,但周明却因为这区区20元,剥夺了一个23岁少女的性命,改变了4个家庭的生活。并使自己有了12年的逃亡生涯,“生不如死”是这12年的生动写照,值得反思。

  年轻人行走江湖,最容易出事往往因为交友不慎。周明外出打工,本来可以靠自己的劳动获取财富,但是就是因为受到两个品性差的工友的蛊惑,甚至在只认识了十多天,连姓名都不知道的前提下,一起杀人越货,足见“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现实意义。而此前的很多类似案件,剧情和周明的故事惊人相似,由此看来,对年轻人的交友教育应该成为家长的必修课。

  周明杀人逃亡,看起来是交友不慎造成,但其骨子里有不劳而获、见利忘义的念头;正是这些不良的意图,才使他经受不住一点诱惑,轻易答应去作恶。劫道的目的是为了抢钱,可以采取捂嘴、恐吓等手法实现,完全没有必要将人勒死。紧紧掐住女子的脖子,周明本应该预见到可能会出人命,但利令智昏,让自己走上了不归路。

  人这一辈子,会有很多诱惑,也会有很多选择。选择错了,就没了回头路。一个人的失败,有社会影响,有家庭原因,更有自身问题,但最终起决定因素的还是自己。没有卖后悔药的,没有多少青春可以胡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