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农村教师进城 安义县设限引发质疑
本报南昌讯 (江西日报记者余红举)安义县准备通过考试选聘60名教师进城任教,让不少想跳出“农门”的初中教师准备报考招考人数较多的小学教师岗位。然而,这一想法却无法行得通,因为即将公布的选聘公告明确要求“任职中学的教师只能报考初中教师岗位,任职小学的教师只能报考小学岗位。”为此,不少教师质疑,此要求与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相冲突。
在安义县某偏远乡镇中学任教的黄艺(化名),2009年大学毕业通过招考进入安义县教师队伍,由于与丈夫两地分居,一直想进城工作。得知此次选聘小学教师是中学教师的两倍,她想通过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实现自己进城的任教。黄艺说:“在中学任教,报考小学岗位,这也是符合《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
据悉,1995年国务院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明确表示:“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正是因为有这一条政策“撑腰”,安义县多个乡镇中学教师想选择招考人数较多的小学岗位。不过,这一想法无法实现。因为安义县教育局将设置选聘门槛——“初中教师只能报考初中岗位,小学教师只能报考小学岗位”。
6月16日,安义县教育局局长涂赞宝承认了暂未发布的选聘公告有这一条件设置,他表示这是经教育局班子成员开会讨论的结果,目前,公告方案准备上报县委、县政府核准。
“因县城龙津学校扩大规模,需要从乡镇招聘60名教师进城任教,中学教师选聘20名,小学教师选聘40名。”涂赞宝认为设置条件有利于安义县的均衡教育,他解释说:“往年没有设置这项条件,结果导致初中教师为了进城,舍弃现任的教学岗位,报考小学岗位。因为选聘小学教师考试比中学教师考试较容易,导致乡镇初中优秀教师严重流失。初中教师到小学任教又出现了‘大材小用’,这对农村小学教师进城造成了不公。”
记者查询资料发现,安义县以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均没有设置有“指向性”的特殊条件。在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红谷滩新区,以及进贤县、南昌县等地,选聘教师公告中也未出现过此类要求,只要求“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曾负责过多次选聘工作的青山湖区教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选聘时往往会设置最低要求,而不会设置有“指向性”条件,造成选聘的不公平。南昌县教育局相关人士介绍,为防止县内农村教师蜂拥至县城,他们选聘教师面向全省,县外报考教师需要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开具同意报考证明,本县教师不得报考。对安义县此举,南昌市教育局相关人士表示市属学校选聘教师时,从未设置过如此条件。
“《教师资格条例》对教师担任何种岗位有明确要求,安义县教育局设置条件看似公平,实际上对中学教师造成了不公,有悖于《教师资格条例》。”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