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张燕:透过影视剧审核寻租看简政放权

18.09.2014  12:47

  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审查管理处副调研员李宁,在负责电视剧审批工作期间,收受多家影视公司贿赂,利用职务便利帮多部电视剧通过审核,截至2013年初案发,共计受贿30万元。记者获悉,李宁因犯受贿罪被西城法院一审判刑10年6个月。(9月17日《法制晚报》)

  虽然说受贿金额不算大,但影视局审核过程中存在的腐败、寻租,让公众再长了“见识”。而这也再次表明,如果权力受到的监督和制衡不够,任何审批事项都有可能成为一些官员寻租的温床。

  除此之外,其实,对于影视剧不合理的审核,无论是业界还是普通公众本身也有很多意见。相关部门无不强调,为了保证影视剧制作质量、价值导向的需要,因此必须进行影视剧审核。但一个奇怪的现象是,我们在电视上却看到大量的“抗日神剧”等粗制滥造的影视作品。大量烂片存在原因很多,但至少说明,影视剧审核没有起到其所宣扬的作用。反倒,因为审核的存在,一些官员借机寻租,为自己谋利。

  每个国家对影视剧都有一套管理、审核制度。一些文化娱乐行业发达的国家,其经验表明,宽松、自由的创作环境是影视业发达的最重要基础。在一个开放、竞争的环境中,那些优秀的作品自然可以脱颖而出。同时通过法律和行业自律,也保证了对影视剧的管理有章可循。

  应该说,这些年来,我们对影视剧创作的管理有不少进步。无论是剧本创作阶段的审查,还是成片之后的审核,工作效率大大提高,要求事项也比以前简化了很多。但是正如业界和公众所感受的那样,我们的影视剧领域的审核规则不够详细、公开、透明,这给了手握审核权的官员有了自由裁量的空间。正如报道所言,一部电视剧审核越久,企业花的成本越高,甚至亏得越多,因此,往往相关企业只好花钱了事。

  很大程度上说,需要打点一下关系,在影视剧审核领域已经是个潜规则。其实,类似的情况在很多行业都不鲜见。也正是意识到这对企业正常运作、发展的伤害,已经整体上提高了社会运营成本。国务院要求全面推进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自我革命,下出简政放权“先手棋”。本届政府成立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部门已取消和下放了6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这样做提高了政府效能,为企业减轻了负担,为企业发展、创新创造了更好的环境。毫无疑问,影视剧管理领域,也需要简政放权,也需要下放和取消一些不必要的行政审批。

  这并不是说,影视剧行业就不需要管理。只是管理方式上,应该更科学,更加利于影视剧的创作和发展,不给企业增加经济和时间上的负担。譬如,如上所述,影视剧的审核未必一定需要广电总局来做:一方面。可以交给行业协会,通过行业自律去解决;另一方面,通过良好的法规、事后惩戒等机制,让一些不符合影视剧管理法规的作品和企业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