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江西省赣州市)
渝国能评报字[2018]第212号
重庆市国能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九月十日
重庆市国能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23-63723867
网址:www.cqnem.com 传真:023-63727520
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江西省赣州市)
渝国能评报字[2018]第212号
项目名称: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
报告编号:渝国能评报字[2018]第212号
委托单位: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评估机构:重庆市国能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提交日期:2018年9月10日
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摘 要
评估对象 :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采矿权。
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公开出让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采矿权的批复》(赣国土资核[2016]822号)批准的矿区范围。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
评估委托人 :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评估机构 :重庆市国能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拟公开出让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采矿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江西省的有关规定,需要对该采矿权进行价值评估,为公开出让该矿探矿权提供公平、合理的市场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 2018年8月31日。
评估日期: 2017年3月31日至2018年9月10日。
评估方法 :折现现金流量法。
主要评估参数:
根据《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复垦及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其评审意见书,本次开发利用方案地热水开采规模为1200m 3 /天,即39.6万m 3 /年。矿山服务年限30年;评估计算年限31年,含1年基建期;产品方案:洗浴、采暖用地热水;固定资产投资为274.28万元,单位总成本费用为2.91元/m 3 、单位经营成本费用2.67元/m 3 、年总成本费用115.28万元、年经营成本费用105.73万元;地热水销售价格为9.50元/m 3 (不含税)、年总销售收入376.20万元;折现率为8%。
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出让收益的有关规定以及《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8]58号),“ 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采矿权 ” (评估计算年限 30 年)在评估基准日时点( 2018 年 8 月 31 日 )出让收益按市场基准价核算结果 1,069.2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陆拾玖万贰仟元整 。
评估结论 :本公司评估人员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估对象和市场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 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采矿权 ” (评估计算年限30年)在评估基准日时点(2018年8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1,225.56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贰拾伍万伍仟陆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根据《矿业权评估应用指南》(试行),评估结果公开的,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一年;评估结果不公开的,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一年。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采矿权评估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
矿业权评估师:
矿业权评估师:
重庆市国能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九月十日
目 录
报告摘要
报告正文
1.矿业权评估机构.................................................................................................... 1
2.评估委托人和采矿权(申请)人.................................................................... 1
3.评估目的................................................................................................................. 1
4.评估对象和范围.................................................................................................... 2
5.矿业权历史沿革和价款缴纳情况.................................................................... 2
6.评估基准日............................................................................................................. 3
7.评估原则................................................................................................................. 3
8.评估依据................................................................................................................. 3
8.1 法律法规依据................................................................................................. 3
8.2规程规范依据.................................................................................................... 4
8.3行为、产权及取价依据.................................................................................. 4
9.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 5
9.1 矿区位置、交通............................................................................................... 5
9.2 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 6
9.3地质工作概况.................................................................................................. 7
9.4矿区地质概况.................................................................................................. 7
9.5开采技术条件............................................................................................... 11
9.6成井情况及井的结构.................................................................................. 12
9.7抽水试验与水质检测成果......................................................................... 15
9.8开发利用现状............................................................................................... 16
10.评估过程............................................................................................................. 17
11.评估方法............................................................................................................. 17
12.主要技术经济参数选取依据......................................................................... 19
13.技术经济参数评述........................................................................................... 19
13.1 资源储量评述............................................................................................. 19
13.2 开发利用方案评述.................................................................................... 20
14.评估指标和参数选取...................................................................................... 20
14.1 评估可采储量的确定............................................................................... 20
14.2开采方式及工艺流程................................................................................ 21
14.3 产品方案...................................................................................................... 21
14.4生产规模及服务年限................................................................................ 21
14.5投资估算...................................................................................................... 21
14.6 产品价格及销售收入............................................................................... 22
14.7成本费用...................................................................................................... 23
14.8销售税金及附加......................................................................................... 27
14.9 所得税.......................................................................................................... 29
14.10折现率........................................................................................................ 29
15.评估假设条件.................................................................................................... 30
16.评估结论............................................................................................................. 30
17.特别事项说明.................................................................................................... 30
18.矿业权评估结论使用限制............................................................................. 31
19.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32
20.评估责任人员.................................................................................................... 32
附 表
附表一 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采矿权评估价值估算表
附表二 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附表三 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估算表
附表四 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采矿权评估单位成本费用估算表
附表五 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采矿权评估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附表六 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采矿权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
附表七 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采矿权评估税费估算表
附 件
1. 《采矿权评估委托书》(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3月31日)
2. 《江西省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可行性勘查报告》(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2016年7月)
3. 《江西省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可行性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勘查地质报告评审意见书》(赣金林储审字[2016]030号,江西省金林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有限公司,2016年5月27日)
4. 关于《江西省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可行性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赣国土储审备字[2016]23号,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6月20日)
5. 《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3月)
6. 《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2017年2月27日)
7.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我省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赣财法〔2016〕53号)
8.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8]58号)
9. 重庆市国能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0. 重庆市国能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
11. 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及自述材料
12. 矿山现场照片
附 图
附图一 江西省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可行性勘查地热地质图(1:10000)
附图二 江西省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可行性勘查群孔抽水试验综合成果图(1:2000)
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渝国能评报字[2018]第212号
重庆市国能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矿业权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和科学的原则,按照矿业权评估准则确定的矿业权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对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采矿权在2018年8月31日时点的价值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对矿山及地热水市场进行了调查并通过对矿床地质、矿山技术经济数据的综合分析与研究,确定了本次采用的评估方法、评估参数后,对委托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论报告如下:
1.矿业权评估机构机构名称:重庆市国能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 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89号10幢1-8-2
法定代表人:李正明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8]0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787479595P
2.评估委托人和采矿权(申请)人(1)评估委托人: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采矿权(申请)人:无
3.评估目的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拟公开出让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采矿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江西省的有关规定,需要对该采矿权进行评估,为公开出让该矿采矿权确定出让底价提供提供公平、合理价值参考意见。
4.评估对象和范围本次评估对象为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采矿权。
本次评估范围为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的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矿区范围(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公开出让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采矿权的批复,赣国土资核[2016]822号)。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如下: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1980西安坐标系)
拐点编号 | X | Y | 拐点编号 | X | Y |
1 | 2910369.40 | 39438033.40 | 3 | 2908802.40 | 39438516.50 |
2 | 2910931.30 | 39439519.00 | 4 | 2909963.50 | 39437713.80 |
本次评估范围与“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公开出让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采矿权的批复”、2017年3月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复垦及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矿区范围一致。
5.矿业权历史沿革和价款缴纳情况5.1矿业权历史沿革
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赣国土资核[2012]857号《关于下达2012年度江西省地勘基金第一批项目任务书的通知》,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开展了前期项目“江西省石城县九寨至烧水湖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该项工作为本报告编写提供了详实的勘查资料以及相关数据。
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江西省永丰县石马径地热水预可行性勘查等3个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赣国土资核[2015]333号)文,受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委托,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于2016年3月编制完成了《江西省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可行性勘查报告》。2016年5月通过江西省金林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有限公司专家评审,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以赣国土资储备字[2016]23号文予以备案。
受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委托,2017年3月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并编制提交了《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复垦及环境恢复治理方案》。
5.2采矿权价款缴纳情况
本矿山为新设采矿权,之前未缴纳采矿权价款。
6.评估基准日本项目的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8年8月31日。距离评估委托日期较近,该期间未发生大的变动,接近经济行为的实现日期。
评估报告中计量和计价标准均为该基准日客观有效标准。
7.评估原则(1)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性、可行性的基本工作原则;
(2)遵循地质勘查规范和采、选设计规范原则;
(3)遵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最有效利用的原则;
(4)遵循采矿权价值与矿产资源及地质勘查资料相依托的原则;
(5)遵循地质规律和资源经济规律的原则;
(6)遵循矿业权价值与矿产资源相互依存的原则;
(7)遵循持续经营、公开市场及谨慎原则;
(8)遵循国家有关规范和财务制度的原则;
(9) 预期收益原则;
(10) 替代原则;
(11) 效用原则和贡献原则。
8.评估依据
8.1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3)《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2000]309号);
(4)《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号)。
8.2规程规范依据
(1)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2) 国土资源部公告( 2006年18号)“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
(3)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4) 国土资源部公告2008 年第6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施行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
(5) 国土资源部公告2008 年第7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的公告”;
(6)《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T11615-2010);
(7)《地热资源评价方法》(DZ40-85);
(8)《天然矿泉水地质勘探规范》(GB/T13727-92);
(9)《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
(10)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赣财建〔2018〕19号);
(11)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8〕58 号)。
8.3行为、产权及取价依据
(1)《采矿权评估委托书》(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8月31日);
(2)《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公开出让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采矿权的批复》(赣国土资核[2016]822号);
(3) 《江西省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可行性勘查报告》(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2016年7月);
(4) 《江西省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可行性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赣金林储审字[2016]030号,江西省金林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有限公司,2016年5月27日);
(5)关于《江西省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可行性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赣国土储审备字[2016]23号,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6月20日);
(6)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8]58号)
(7)《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复垦及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3月);
(8) 《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2017年2月27日);
(9) 评估人员现场核实收集和调查的其他资料。
9.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9.1 矿区位置、交通
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位于石城县县城南东约127°方位的大畲村,通天寨国家地质公园风景区旁,与县城直距约4km,属石城县琴江镇管辖。东靠福建省宁化县石壁镇,南邻横江镇,西接宁都县固村镇,北界小松镇、丰山乡。距离石城南高速路口10km,可直达宁都、瑞金、兴国、赣州市等地。距离石城北高速路口20km,可直达抚州广昌、南丰、南城和南昌等地,交通十分便利(见下图)。
交通位置图
9.2 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
琴江镇位于石城县中部,为县治所在地,琴江河自北向南贯穿境内。辖27个村,11个居委会,人口9.3万,面积270平方公里,是全县地域、人口大镇和经济、文化重镇。大畲村位于琴江镇腹地,周围群山耸立,长有茂密的森林。松、杉、竹等是大畲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植被覆盖率达90%以上。大畲村通天寨的茶叶年产600斤左右,味道清香纯正,远近闻名,曾为清代进贡名茶。大畲村紧靠武夷山脉,峰峦崔巍、岩洞遍布、苍松翠竹、山水奇特,加上名胜古迹、客家围屋等古建筑的映衬,旅游资源十分丰富。
矿区主要为构造侵蚀低山丘陵地貌及河流冲积平原地貌。区内最高标高646.0米,最低标高244.7米;本区属于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日照充足,雨量丰富,无霜期长。全年平均气温为18.3℃,年平均降水量1748.6mm,其中 4~6 月降水量要占全年降水量的 50.1%,7~10月降水偏少,只占全年降水量的 19%,常产生伏秋旱。
9.3地质工作概况
(1)石城县进行过1:10万区域水文地质普查;
(2)石城县进行过1:20万水文地质调查(宁化幅);
(3)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2016年7月提交的《江西省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可行性勘查报告》。
9.4矿区地质概况
9.4.1地质构造
区内的构造形迹主要为褶皱构造和断裂构造,前者主要为基底区褶皱,后者主要为北东向断裂及次级断裂北西向断裂,两组断裂交会切割,控制地热水的形成与发展。
(1)褶皱构造
勘查区的褶皱构造主要为基底区褶皱,是区内较主要的构造形迹之一。区内变质岩系表现为变形较强、变质程度较深,且由西向东其变形强度逐渐增强,变质程度逐渐变深的特点。褶皱形成机制为纵弯挤压机制。
(2)断层构造
区内发育北东向和北西向两组方向的断裂构造,其中北东向断裂规模最大,贯穿了整个勘查区,构造岩较发育,构造形迹明显。北西向断裂规模较小,以切割北东向断裂为特征。
A.北东向断裂构造
区内发育的北东向断裂构造,属于区域性断裂河源—邵武深大断裂的一部分。该断裂在区内总体呈北东向延伸,断裂带宽度在走向宽窄不一,中南段呈“透镜状”最宽处达180m。北东段呈“线状”显现。在呈“透镜状”展布的区段,发育硅化构造岩、硅化角砾岩。梳状石英脉、断层泥及片理化等,并可识别出若干条挤压破裂面,这些破裂面(断层面)大多相互平行,也有相互切割或交叉。破裂面(断层面)上发育多组、且不同方向的断裂擦痕。硅化岩在地貌上呈明显的正地形,并形成多个清晰的“断层三角面”,断层面倾向北西,测量倾角48~51°;在呈“线状”展布的区段则往往仅表现为线状负地形,其它构造形迹不明显。该断裂,在卫星照片上清晰地显示为线型影像特征,正地形、负地形反映较明显。
F1断裂切割南华-震旦系变质岩、白垩系沉积岩地层,同时其多处被北西向断裂切割。这些特征反映了该断裂具有继承性、长期性、多期性、多运动方向的活动特点,是控制红盆地发展演化的盆缘断裂。根据钻探结果来看,ZK02、ZK03、ZK04 孔在标高-73.41~-223.00m、-415.65~-536.00m、-709.00~-790.00m 分别揭露了F1 断裂的上、下盘,依据此计算的断裂倾向为110~120°,倾角为45~52°,综合考虑取值51°。虽然勘查区内未见地热水露头,但是沿本断裂的往北东段和南西段均有出露,且经钻探进一步揭露,水温得了大幅提高,这充分反映了该断裂与地热水的成生关系。
B.北西向断裂
F2~F7均为北西向断裂,区内北西向断裂虽然较发育,但规模都比较小,构造形迹也较简单。地貌上均显示为负地形,在反映其与北东向断裂的交叉、切割关系上,水系(山沟)清晰的显示为膝状弯曲。卫星照片上线型影像、负地形特征明显。构造岩不甚发育,从其与北东向断裂关系来看,主要显示水平平移走滑性质,F2、F3 显示为左型走滑,F4、F5、F6、F7显示为右型走滑。
9.4.2地层岩性
区内主要出露地层为新元古界南华系~震旦系地层和中生界白垩系地层及新生界第四系地层。其中,新元古界南华系~震旦系地层,根据其岩性组合和区域地层序列对比,将其划分为两个组级地层单位,即万源岩组与洪山组,区域上两者为整合接触关系,分布以断裂F1(永平-寻乌断裂带)为界,北西部为万源岩组、南东部为洪山组;中生界白垩系地层统称为赣州群,进一步划分为茅店组和周田组,两组之间为整合接触关系,茅店组与下伏地层为角度不整合接触关系,分布于断陷盆地内,茅店组分布于盆地边缘,周田组分布于盆地中部;新生界第四系地层根据其成因类型,划分为望城岗组和联圩组,前者为残坡积成因,后者为冲洪积成因。
(1)第四系地层
区内第四系地层可划分为望城岗组(Qp w )、联圩组(Qh 1-2 l )。
望城岗组岩性组合下部为棕红色粘土质岩块碎屑层,中部为棕红色蠕虫状网纹粘土,上部为棕红色均质粘土。分布于上村、吉东井等地山麓周边,形成残坡积群,厚度2~5m。与下伏茅店组(K 2 m )、万源岩组(Nh 1 w )呈角度不整合接触关系。
联圩组二元结构明显,下部砾石一般具叠瓦状构造和定向排列,中部一般为灰褐色含砾砂层,上部一般为灰褐色、黄褐色亚砂土层,间夹中、细粒石英砂岩透镜体,顶部一般被改造成耕作土(主要为稻田),厚1~10m,与下伏地层呈不整合接触关系。
第四系残坡积层:呈裙带状分布于坡麓地带,岩性为褐黄色,褐红色含碎粉质粘土,厚度2.0~5.0m 不等。
(2)白垩系地层
大面积分布于勘查区南部,北部局部出露。表现为一套红色碎屑岩系夹山前磨拉石建造的内陆河湖相盆地沉积,可划分为茅店组和周田组二个组级岩石地层单位。
茅店组岩性组合主要由砖红色块状、巨厚层状、厚层状砾岩、中薄层状砂砾岩组成,夹粗砂岩及暗紫红色中薄层状细砂岩、钙质长石石英砂岩的透镜体。平行层理和粒序层理发育,可见交错层理,上部水平层理发育。本组为丹霞地貌的主要成景地层,主要分布于勘查区南部通天寨至石陀上一带,勘查区北部竹高岭一带也有出露。
周田组岩性组合主要由杂色、紫红色、猪肝色、暗紫红色中薄层状粉砂岩、泥质粉砂岩、钙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呈不等厚互层为主,夹钙质粉砂质细砂岩、细砂岩、中细粒长石石英砂岩、钙质中细粒长石石英砂岩,底部和顶部普遍可见夹薄—中厚层状砾岩、砂砾岩,水平层理发育,富含钙质。本组于勘查区内出露面积不大,主要分布在中部侧江排至石湖一带。
(3)南华系—震旦系地层
区内南华系—震旦系地层分为两个组级地层单位,即万源岩组与洪山组,区域上两者为整合接触关系,勘查区分布以断裂F1(邵武—石城断裂带)为界,北西部为万源岩组、南东部为洪山组。
万源岩组的岩性组合主要为灰、浅灰色中厚状—厚层状矽线黑云斜长变粒岩、黑云斜长变粒岩、二云斜长变粒岩、斜长变粒岩,夹矽线二云片岩、矽线黑云片岩二云片岩、中薄层状斜长黑云片岩、石榴矽线二云片岩等组成,部分片岩尚保存条纹条带构造,岩石常见花岗伟晶岩脉和石英质脉沿岩石裂隙及片理顺层或不规则贯入。岩石大部分已出现长英质分异条带,并与平行片理定向分布的矽线石、黑云母等矿物构成明显的条带状构造,原岩组构已完全消失,片理极为发育。与下伏周潭岩组、上覆洪山组均呈整合接触。
洪山组岩性组合下部主要为矽线石黑云片岩、石榴矽线(斜长)二云母片岩、矽线黑云石英片岩夹薄—厚层状矽线(石榴)黑云斜长变粒岩、黑云斜长(二长)变粒岩,上部主要为矽线石二云母片岩、二云母石英片岩、石墨石英片岩夹黑云斜长变粒岩,底部和中部常可见中厚—厚层状含砾二云片岩、变质复成分砾岩,顶部为透镜状或似层状磁铁石英岩、石英岩、大理岩(透辉石透闪石岩),局部可见变酸性熔岩,局部可见变粒岩和二云母片岩中含钙质包体,常可见伟晶岩脉无规律贯入。与下伏万源岩组整合接触。
9.5开采技术条件
9.5.1水文地质条件
根据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分布特征及地下水赋存条件等将本区域地下水类型划分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碎屑岩类裂隙孔隙水及基岩裂隙水三大类。
松散岩类孔隙水主要分布于区内冲洪积层(Q4al+pl)以及山间洼地和坡麓地带中,含水层由新生界第四系地层组成,钻孔揭露厚度2.0~5.7 米。主要为大气降水垂直入渗补给,同时也接受浅部基岩风化带网状裂隙水及地表河水的侧向补给,地下水埋藏浅,动态变化受大气降水控制,水位变幅1~2.5m/年。
地下水循环交替作用强烈,途径短,方向基本直交河溪。平水期和枯水期地下水多以泉或面渗方式补给河水,丰水期河水位抬升,可反补地下水。山坡及坡麓地带残坡积层中松散岩类孔隙水水力坡降较大,径流较快;沿河两岸冲积层中松散岩类孔隙水的水力坡降相对较小,径流较缓。
碎屑岩类裂隙孔隙水主要分布于中生界白垩系地层中,含水层主要由红色碎屑岩组成,岩性多为泥质、钙质胶结的砂砾岩、砂岩及粉砂岩、泥质粉砂岩、钙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等,地下水主要赋存于其间的裂隙孔隙中,含水层厚度30~150 米,整体水量贫乏。
由于构造裂隙和风化裂隙发育,故易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在低山区,因坡降大,地下水径流途径短,水循环交替作用强烈;在丘陵区,坡降相对变小,地下水径流相对缓慢。地下水在山坡坡趾或其它洼地处以下降泉形式排泄于地表。水位、水量的动态变化受大气降水的控制,并滞后于降水5~15 天递增。
基岩裂隙水按裂隙成因、地下水赋存条件主要分为构造裂隙水和风化网状裂隙水两个亚类。
9.5.2工程地质条件
矿区含水层有二个:一个是浅部全新统联圩组下部砂砾石层(含孔隙潜水),另一个就是受多组断裂控制、发育在基岩中的构造裂隙带(含构造裂隙地热水),二者之间通过基岩风化裂隙和构造裂隙勾通。矿区开采构造裂隙地热水,本身就是对构造裂隙带含水层的破坏,又由于其与浅部孔隙潜水层之间局部存在勾通联系,在开采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后者产生影响,但是这种影响受到基岩岩性和产状的限制不会很大,可能仅局限在部分裂隙密集地段。从目前观测的资料看,正常情况下不会对生产生活用水产生明显影响。
9.5.3环境地质条件
地热区目前植被茂密,覆盖率>75%以上。自然环境状况良好,污染程度也较轻微。污染源主要为人畜生活污水等渗入浅层含水层、造成浅表地下水的轻度污染。因此该区目前具有较好的开发利用前景。总体矿区环境地质条件简单。
9.5.4其他开采技术条件
该地热水井开采对地表植被影响较小,矿山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9.6成井情况及井的结构
9.6.1地热水井结构
ZK03与ZK04水平间距约302.2m。成井后的ZK03井与ZK04井主要参数见表5-1。ZK03与ZK04钻孔柱状图以及建井结构见附图2、3中钻孔柱状图。
表5-1 抽水井主要参数表(原始地平面视为0.00标高)
主要参数 | ZK03井 | ZK04井 |
坐标 | X=2910230 Y=39438405 | X=2910186 Y=39438106 |
井深(m) | 789.40 | 1179.68 |
井径(mm) | 人工挖掘水泥固井(+0.0~-2.00) | Ф219不锈钢管(+0.0~-7.30) |
Ф219不锈钢管(-2.00~-8.00) | Ф168不锈钢管(-7.30~-250.56) | |
Ф168不锈钢管(-8.00~-203.45) | Ф150裸孔(-250.56~-254.64) | |
Ф150裸孔(-203.45~-404.46) | Ф130裸孔(-254.64~-261.19) | |
Ф130裸孔(-404.46~-649.55) | Ф110裸孔(-261.19~-264.63) | |
Ф110裸孔(-649.55~-789.40) | Ф95裸孔(-264.63~-1179.68) |
9.6.2地热水井护壁与固井
ZK03:井深0.00~2.00m采用人工挖掘水泥固井,2.00~8.00m采用ф219mm钻进,下壁厚6mm无缝钢管护壁;8.00~203.45m采用ф170mm钻进,下壁厚6mm无缝钢管护壁;203.45~404.46m采用ф150mm钻进,未护壁为裸井;404.46~649.55m采用ф130mm钻进,未护壁为裸井; 649.55~789.40m采用ф110mm钻进,未护壁为裸井。
ZK04:井深0.00~7.30m采用ф219mm钻进,下壁厚6mm无缝钢管护壁;7.30~250.56m采用ф168mm钻进,下壁厚6mm无缝钢管护壁;250.56~254.64m采用ф150mm钻进,未护壁为裸井;254.64~261.19m采用ф130mm钻进,未护壁为裸井;261.19~264.63m采用ф110mm钻进,未护壁为裸井;264.63~1179.68m采用ф95mm钻进,未护壁为裸井。
各孔口采用水泥严封止水,防止地表水流入。根据井、泉水化学成分,井管材料可采用钢管。但地热系统必须严格除氧(如地热系统密封,不让氧气(空气)进入,或在系统中加除氧剂除氧)。
9.6.3钻井水文地质情况
从地质构造条件、地温场特征及各钻孔水温水量来看,勘查区地热田是一个严格受构造控制,热储呈带(脉)状分布的对流型构造裂隙地热水模型,有着其独特的补给、径流、排泄渗流特征。
补给条件:勘查区为武夷山脉内部的山间盆地,东侧数公里处即为海拔1179.8m 的东华山,区内呈现三面环山而中部至西部较平坦的沟谷地形,有利于大气降水入渗补给与径流,同时,岩石中的风化网状构造裂隙容易汇集降水、地表水形成构造裂隙水。石城县较为丰富的降雨量(多年统计平均降雨量1748.6mm)对构造裂隙水提供了水源保障。
断裂构造节理裂隙密集带形成热储层,也成为补给通道,大气降水沿裂隙带下渗至热层,吸收岩层骨格中之热能形成热水。因下渗的常温水水温低,比重大而下沉,产生对流循环。
径流条件:北北东向F1 断裂(裂隙带)为区域性大构造,沿构造有多处温泉出露。该组断裂(裂隙带)较陡,有利于切割至更深的地壳深度,对热的传导、对流具有较好的条件,为区中导水断裂。该断裂平面延伸长,有利于优化断裂带附近的构造裂隙开启程度和连通性,它们与表层风化裂隙、岩层周边的断裂和构造裂隙一同组成了区域内庞大的地表、地下裂隙网络,控制着区域内地下水的补给、赋存。
区域大气降水沿周边山体之节理裂隙入渗后缓慢下渗,并逐步汇聚于F1 断裂带中,再沿F1 断裂带线状渗流,并以地下水为载体,吸收周围岩石骨架中的热能及矿物质,形成载热流体,赋存在断裂带之中。沿F1 断裂带上涌,在接近地表处,由于隔热层节理裂隙中冷水富集,地热水不断被混合降温,之后继续沿断裂带及错综复杂的节理裂隙上涌,并赋存于地热田地面以下一定深度的裂隙及F1 断裂带硅质角砾岩中,属对流型地热系统。
排泄条件:区域汇入的构造裂隙水沿断裂带内的裂隙向深部运移,同时受深部高温热源增温作用水温逐步升高,地下热流场形成压力差,在压力的驱动下,热水从高温区上涌,但勘查区内未见自然出露温泉点,最大可能是直接向地表水体进行了排泄。同时施工钻孔揭露导热构造后,水温大幅度提高、水量增大。因此,自流钻孔及地表河流均是地热水的排泄区。
综上所述勘查区地热水贮水空间及热水运移空间是断裂带及其裂隙,属构造裂隙承压水。地热水呈近北西向倾斜带状分布,受构造断裂控制。根据地热勘查规范中相关规定,本地热田属“中低温地热田Ⅱ-2 型”。
9.7抽水试验与水质检测成果
9.7.1动态监测
可行性勘查报告前期项目勘查工作分别对完成的ZK01、ZK02、ZK03、ZK04四个地热钻孔进行了动态监测,监测内容包括自流量、水位、水温及水化学成分。ZK04施工完成时间较晚,因此未对ZK04进行自流量及水温的动态监测。自流量、水位及水温的监测频率为每5天一次(即每月逢5逢10观测,特殊情况有所延长)。由于ZK01孔的水温(21~23℃)达不到地热水的要求,故本次对其动态不做评价。
ZK02孔于2013年9月~2014年10月期间进行了动态监测,工完成71次/13月观测。钻孔为涌水孔,初始涌水量波动范围在4.348~4.459L/s之间。2013年12月ZK03孔出现涌水现象后,ZK02孔涌水量逐步下降,稳定后自流量波动范围在0.912~1.142L/s之间。
ZK03孔于2014年1月~2015年3月期间进行了动态监测,共完成72次/14月观测。钻孔为涌水孔,初始涌水量波动范围在4.239~4.539Ls之间。2015年1月ZK04孔出现涌水现象后,ZK03孔涌水量逐步下降,稳定后自流量波动范围在3.058~3.820L/s之间。
9.7.2抽水试验
根据可行性勘查报告,2015年7月20日至8月8日进行了抽水实验,采用ZK03、ZK04为抽水孔,ZK01、ZK02做为观测孔。共进行了一次降深:
SZK03=50.80m,QZK03=11.403L/s,TZK03=41.5℃,延续时间341h,稳定时间33h;SZK04=77.90m, QZK04=6.983L/s,TZK04=49.6℃,延续时间341h,稳定时间31h。
观测孔ZK01水位降深为6.08m,稳定时间12h;观测孔ZK02水位降深为22.60m,稳定时间14h。
9.7.3水质检测成果
根据勘查区地热水的采取和检测结果,可确定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为中低温热水资源。按《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11615-2010)》、《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范评定其水质类型:水呈碱性,偏硅酸含量超过25mg/L,为52.31~83.11mg/L,平均为63.03mg/L,达到命名“硅水”的浓度(>50 mg/L)。;氟含量为3.92~11.00mg/L,平均为7.04mg/L,达到命名“氟水”的浓度(>2 mg/L)。
9.8开发利用现状
9.8.1开发现状
本矿山为新建矿山,依据《江西省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可行性勘查报告》,ZK03孔、ZK04孔建成后,无自流水,因此本次开发利用方案拟定的开采方式为采用耐热深井潜水泵抽取ZK03孔和ZK04孔中的地热水,分别获得41.5℃和49.6℃的地热水加以开发利用。
9.8.2开采情况
本矿山为新建矿山,正在筹备开采。
10.评估过程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评估的政策和法规规定,按照评估委托人的要求,我公司组织评估人员,对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采矿权评估按照程序实施了如下评估:
10.1接受委托阶段:2017年3月31日,通过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抽签方式取得采矿权评估项目;2017年3月31日,收到评估委托方的采矿权评估委托书,明确此次评估的目的、对象、范围。
10.2尽职调查阶段: 2017年4月10日,我公司评估人员在石城县国土资源局人员全程陪同下,进行了现场勘察,查阅有关材料,征询、了解、核实矿床勘查、矿山建设等基本情况。同时,对有无矿业权纠纷进行了解。
10.3评定估算阶段:2017年4月11日~5月12日,确定评估方法,完成评定估算,具体步骤如下: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查阅有关法律、法规;调查有关矿产开发及销售市场;按照既定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价值进行评定估算。
10.4 出具报告阶段:2017年5月13日~5月13日,在遵守评估准则、指南和职业道德原则下,根据评估工作情况,撰写并提交采矿权评估报告初稿,经内部审核后,2017年5月14日出具采矿权评估报告(送审稿)。
10.5调整修改阶段: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及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8]58号)要求,2018年8月31日,我公司对原评估报告按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现行要求进行了调整,将评估基准日调整为2018年8月31日。
11.评估方法根据《矿业权评估应用指南》(试行)的规定,对于具备评估资料条件且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的,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通过比较分析合理形成评估结论。采矿权评估方法可选用基准价因素调整法、交易案例比较调整法、收入权益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该矿位于江西省石城县,由于无法收集到相同或相似性的交易案例,因此无法确定可比因素调整系数及反映评估对象特点的可比因素,不具备采用市场途径评估方法的条件。
本次评估对象编制有《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复垦及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采矿权的具体特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在未来具有独立获利能力并能被测算,其未来的收益及承担的风险能用货币计量,其资源储量、技术经济参数基本能够依据《开发利用方案》予以确定。根据国土资源部2008年第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以及《矿业权评估应用指南(试行)》,收入权益法:限于不适用折现现金流量法且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为小型的详查和勘探探矿权,及不适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下列采矿权: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和矿山生产规模均为小型的采矿权;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小于10年且生产规模为小型的采矿权”。本次评估矿山服务年限为30年,且是矿山生产规模为大型矿山,因此本次评估确定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
折现现金流量法的基本原理,是将矿业权所对应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作为现金流量系统,将评估计算年限内各年的净现金流量,以与净现金流量口径相匹配的折现率,折现到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之和,作为矿业权评估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 P —采矿权评估价值;
CI —年现金流入量;
CO —年现金流出量;
( CI-CO ) t —年净现金流量;
i —折现率;
t —年序号(i =1,2,3,…,n);
n —评估计算年限。
12.主要技术经济参数选取依据评估技术经济参数的选取主要依据《江西省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可行性勘查地质报告》(以下简称:《勘查地质报告》)、《〈江西省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可行性勘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赣金林储审字[2016]030)、《关于〈江西省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可行性勘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赣国土资储备字[2016]23号)、《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复垦及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及《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委托人提供的财务数据及评估人员掌握的其他资料确定。
13.技术经济参数评述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要求,矿业权评估时,对评估中参考或依据的地质储量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或矿山建设生产的实际指标等有关资料应该在评估报告中做出详细分析和评述,对基本上采用上述报告资料中的参数或矿山实际指标作为评估参数的,必须首先对参考或依据的报告资料等做出详细、负责的合规性、合理性及相应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等方面的评述。
13.1 资源储量评述
本项目评估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是以《江西省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可行性勘查地质报告》估算的并经评审认定的资源储量为基础。
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于2016年3月编制完成了《江西省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可行性勘查报告》。2016年5月通过江西省金林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有限公司专家评审,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以赣国土资储备字[2016]23号文予以备案。资源勘查工作符合《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T11615-2010)、《地热资源评价方法》(DZ40-85)等规范。可作为本次评估计算资源储量依据。
13.2 开发利用方案评述
2017年3月,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依据《江西省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可行性勘查报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999]98 号)编制了《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复垦及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该方案系在对市场需求产品价格经济效益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开发利用现状而编制,编制依据充分目的任务明确。依据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批准允许开采量1284.77m 3 /天(39.6万m 3 /年)。并结合矿区的现状合理地确定了矿床的开拓方式及开采方案。
根据本矿资源禀赋条件,参考《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结合委托方提供的财务数据,按照本次评估拟定的矿产品价格、固定资产投资及成本费用等参数进行项目财务评价,评价结果汇总如下:
项目财务评价结果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指标 |
1 |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 | % | 47.37 |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 | % | 38.53 | |
2 | 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前)(ic=8%) | 万元 | 1,685.19 |
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ic=8%) | 万元 | 1,225.56 | |
3 | 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 | 年 | 2.38 |
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 | 年 | 2.82 |
由财务评价指标可以看出,本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评估拟定的矿产品价格、矿山投资及成本费用基本可以反映当前经济技术条件及社会生产力条件下合理有效利用资源为原则的经济指标参数。
综上,开发利用方案和委托方提供的财务数据可以作为本次评估的依据。
14.评估指标和参数选取14.1 评估可采储量的确定
根据2016年3月提交的《江西省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可行性勘查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和评审备案证明,资源储量估算结果截至2015年12月31日,确定的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采矿权评估可采储量(允许开采量)为39.60万立方米/年(1200立方米/天)。
14.2开采方式及工艺流程
开采方式:
依据《江西省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可行性勘查报告》,ZK03孔、ZK04孔建成后,无自流水,因此本次开发利用方案拟定的开采方式为采用耐热深井潜水泵抽取ZK03孔和ZK04孔中的地热水,分别获得41.5℃和49.6℃的地热水加以开发利用。
工艺流程:
地热水开采由生产井、井口设备、热水输送、保温蓄水池,冷水输送及蓄水池、排水等环节组成。
14.3 产品方案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该地热水主要为硅、氟温水,可直接利用理疗洗浴、采暖等。
14.4生产规模及服务年限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中矿区地热水资源情况,确定石城通天寨地热水生产规模为1200m 3 /d。经本次工作,探明地热水资源量后,利用地热水开发旅游、休闲、沐浴、疗养项目,经济效益较好。从地热水供水收费估算,旺季为6个月,日供水1200 m 3 ,旺季供水量约21.6万m 3 ;淡季为6个月,日供水1000 m 3 ,旺季供水量约18万m 3 ,合计确定生产规模为39.6万立方米/年。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大型地热井生产规模评估年限为30年,基建期1年。故本次评估计算年限为31年,即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为基建期,2019年9月至2049年8月为生产期。
14.5投资估算
14.5.1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开发利用方案》,矿井及配套设施建设投资274.28万元,其中:水井工程98.45万元;房屋建构筑物79.53万元;机器设备33.62万元(含税);其他费用62.68万元。分摊其他费用后投资为:水井工程127.61万元;房屋建构筑物103.09万元;机器设备43.58万元(含税);
据此,确定本次评估固定资产投资为274.28万元,其中:房屋建构筑物103.09万元、机器设备43.58万元(含税)、水井工程127.61万元。
本次评估假设固定资产投资在基建期1年中平均全部考虑投入。
详见附表二和附表一。
14.5.2流动资金投资
流动资金是指为维持生产所占用的全部周转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职工薪酬,支付管理费用等。
流动资金按扩大指标法估算,非金属矿山企业流动资金估算参考指标为:按固定资产1%~5%资金率估算流动资金。根据经营成本费用指标,本次评估对象为新建矿山,流动资金按照固定资产资金率5%估算,则:
流动资金额=固定资产投资原值×固定资产资金率
=(103.09+43.58+127.61)×5%
=13.71(万元)
因此,本次评估流动资金确定为13.71万元。
流动资金依生产负荷流出,故流动资金在2019年9月流出,在评估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计算详见附表一。
14.6 产品价格及销售收入
14.6.1计算公式
销售收入的计算公式为:
年销售收入=地热水年销售量×地热水销售价格
14.6.2地热水年销售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指南》、《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假设本矿未来生产的地热资源全部销售,即正常生产年份地热资源销售量为39.60万m 3 。
14.6.3地热水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评估产品价格一般采用当地平均价格,原则上以评估基准日前的1~3个年度内的价格平均值或回归分析后确定评估计算中的价格参数。
《开发利用方案》中提供的该地热水的销售价格为7.00元/立方米(含税)。经分析,评估人员认为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销售价格偏低。根据前期的评估价格水平及近年地热水价格的变动情况。参考2015年《江西省安远县东江源温泉开发中心地热采矿权评估报告书》,该评估报告提供的矿山不含税价为9.50元/立方米。评估认为该价格较合理,能够代表当地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本项目评估据此确定地热水不含税销售价格为9.50元/立方米。
14.6.4计算示例
年销售收入=39.60×9.50=376.20(万元)
销售收入估算详见附表六。
14.7成本费用
14.7.1关于成本估算的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本次评估总成本费用估算采用“制造成本法”估算。
矿山企业的成本构成包括制造成本(其中包括燃料及动力、职工薪酬、折旧费、修理费和其他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
本项目的成本费用数据,主要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矿山生产成本费用调查表》来确定,部分数据由评估人员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要求确定。
14.7.2外购燃料及动力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的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0.38元/m 3 (不含税)。评估认为该外购燃料及动力基本反映本矿经济技术条件及当地平均生产力水平指标,本次评估确定的单位地热水外购燃料及动力成本为0.38元/m 3 。
正常生产年份外购燃料及动力=地热水年产量×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
=39.60×0.38
=15.05(万元)
14.7.3职工薪酬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该矿单位地热水职工薪酬为0.45元/m 3 。评估认为该职工薪酬基本反映本矿经济技术条件及当地平均生产力水平指标,本次评估确定的单位地热水职工薪酬为0.45元/m 3 。
年职工薪酬=地热水年产量×单位地热水职工薪酬
=39.60×0.45
=17.82(万元)
14.7.4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14.7.4.1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
根据《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房屋建筑物20~40年,机器设备8~15年。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按30年折旧,残值率为5%,年折旧率为3.17%;机器设备按15年折旧,残值率为5%,年折旧率为6.33%;水井工程按矿山服务年限30年计提折旧,残值率为0%,年折旧率为3.33%。
正常年份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103.09-10.22)×(1-5%)÷30=2.94(万元)
正常年份机器设备年折旧额=(43.58-6.01)×(1-5%)÷15
=2.38(万元)
正常年份水井工程年折旧额=(127.61-12.65)×(1-0%)÷30=3.83(万元)
年折旧额=2.94+2.38+3.83=9.15(万元)
单位水资源折旧费=9.15÷39.60=0.23(元)
(详见附表三、附表四)
14.7.4.2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及更新改造资金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在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清理变现费用。房屋、地面建筑物、设备等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其更新资金投入,即在其计提完折旧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各类固定资产残值率均取值为5%。
本次评估机器设备在2035年投入更新改造资金43.58万元,同时在2035年回收残值1.88万元,在评估计算期末回收余值1.86万元。
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于评估计算期末回收余值4.67万元。
评估计算期内回收固定资产净残(余)值合计为6.53万元。详见附表三。
14.7.5修理费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该矿单位地热水修理费为0.05元/m 3 (含设备的维修和水井的维修)。评估认为该修理费基本反映本矿经济技术条件及当地平均生产力水平指标,本次评估确定的单位地热水修理费为0.05元/m 3 。
年修理费=地热水年产量×单位地热水修理费
=39.60×0.05
=1.98(万元)
14.7.6其他制造费用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该矿单位地热水其他制造费用为1.00元/m 3 (含尾水处理费用)。评估认为该其他制造费用基本反映本矿经济技术条件及当地平均生产力水平指标,本次评估确定的单位地热水其他制造费用为1.00元/m 3 。
年修理费=地热水年产量×单位地热水其他制造费用
=39.60×1.00
=39.60(万元)
14.7.7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中包含采矿权使用费、办公费用、差旅费、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排污费等其它支出。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单位管理费用为0.54元/m 3 。
评估认为该单位管理费基本反映本矿经济技术条件及当地平均生产力水平指标,本次评估单位管理费用为0.54元/m 3 。
正常生产年份管理费用=地热水年产量×单位地热水管理费
=39.60×0.54
=21.38(万元)
14.7.8财务费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矿业权评估中,统一按流动资金总额的30%为自有资金,流动资金总额的70%为银行贷款,贷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中。至评估基准日,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为4.35%,本次评估所用一年期贷款利息按照4.35%的利率进行计算。因此,本次评估的单位财务费用为0.01元/m 3 。
单位地热水财务费用=13.71×70%×4.35%÷39.60=0.01(元/m 3 )
正常生产年份财务费用=地热水年产量×单位地热水财务费用
=39.60×0.01
=0.40(万元)
14.7.9销售费用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该矿单位地热水销售费用为0.25元/m 3 。评估认为该销售费用基本反映本矿经济技术条件及当地平均生产力水平指标,本次评估确定的单位地热水销售费用为0.25元/m 3 。
年销售费用=地热水年产量×单位地热水销售费用
=39.60×0.25
=9.90(万元)
14.7.10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经计算,未来正常生产期评估对象的单位总成本费用为2.91元/m 3 、单位经营成本2.67元/ m 3 、年总成本费用115.28万元、年经营成本105.73万元。单位成本估算详见下表。
单位成本估算表 单位:元/m 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开发利用方案》 | 评估 取值 | 备注 |
1 | 生产成本 | 2.10 | 2.11 |
|
1、外购燃料及动力 | 0.38 | 0.38 |
| |
2、职工薪酬 | 0.45 | 0.45 |
| |
3、折旧费 | 0.22 | 0.23 | 重新估算取值 | |
4、修理费 | 0.05 | 0.05 | 含水井修理 | |
5、其他制造费用 | 1.00 | 1.00 | 含尾水处理费用 | |
2 | 管理费用 | 0.54 | 0.54 |
|
3 | 财务费用 | - | 0.01 | 流动资金的70%按4.35%计息 |
4 | 销售费用 | 0.25 | 0.25 |
|
5 | 总成本费用 | 2.89 | 2.91 |
|
6 | 经营成本费用 | 2.67 | 2.67 |
|
14.8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矿山企业销售产品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14.8.1应纳增值税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收入×销项税税率
进项税额=(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进项税税率
产品为洗浴用地热水,销项税税率取16%。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为简化计算,进项税额以外购材料费和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之和为税基,税率取16%。
以2020年为例,计算过程如下:
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16%
=376.20×16%
=60.19(万元)
年进项税额=(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年修理费)×16%
=17.03×16%
=2.72(万元)
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60.19-2.72
=57.47(万元)
14.8.2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以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实行三种不同税率。纳税人(委托方)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应为5%。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5%
=57.47×5%
=2.87(万元)
14.8.3教育费附加
根据国发明电[1994]2号文件《关于教育费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确定教育费附加率为3%;根据财政部财综[2010]98号《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地方教育附加率为2%。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的5%计税。
年教育费附加=年应纳增值税×(3%+2%)
=57.47×5%
=2.87 ( (万元)
14.8.4资源税
根据2016年7月11日《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
推进我省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赣财法〔2016〕53号),地热水资源税2.00元/m 3 。因此,本次评估地热水资源税取2.00元/m 3 。
年资源税=年地热水产量×单位资源税税率
=39.60×2.00
=79.20(万元)
14.9 所得税
根据2007年3月16日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故本次评估企业所得税率取25%。以2019年为例:
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25%
=(年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25%
=(376.20-115.28-84.95)×25%
=43.99(万元)
(详见附表七)
14.10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价款评估中,折现率按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规定直接选取。
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告2006年第18号《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对采矿权出让的价款评估,折现率取8%。
本次评估目的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对折现率没有另行规定。因此,该项目评估折现率仍按8%取值。
15.评估假设条件15.1本次评估计算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依据的《江西省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可行性勘查报告》能客观反映本矿区矿产资源禀赋条件,估算的资源储量是可信的;
15.2拟定的未来矿山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不变;
15.3国家产业、金融、财税政策在预测期内无重大变化;
15.4以现阶段采矿技术水平为基准;
15.5市场供需水平基本保持不变。
16.评估结论本公司评估人员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估对象和市场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 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采矿权 ” (评估计算年限30年)在评估基准日时点(2018年8月31日)的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1,225.56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贰拾伍万伍仟陆佰元整。
17.特别事项说明17.1 评估基准日后调整事项
(1) 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的出具日期间,未发生其它影响评估结果的调整事项。
(2) 在评估结果有效期内,如果采矿权所依附的矿产资源发生明显变化,或者由于扩大生产规模追加投资后随之造成采矿权价值发生明显变化,委托方可以委托本项目评估机构按原评估方法对原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果本次评估所采用的资产价格标准或税费标准发生不可抗逆的变化,并对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可及时委托本项目评估机构重新确定采矿权价值。
(3) 本次评估出让收益值大于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评估值。
17.2引用的专业报告
本次采矿权价值评估以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提交的《江西省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可行性勘查报告》和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载明的数据为基础。
17.3评估结果有效的其他条件
(1) 本次评估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 本评估报告的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
(3) 本评估报告须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后方可使用。
18.矿业权评估结论使用限制18.1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根据《矿业权评估应用指南》(试行),评估结果公开的,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一年;评估结果不公开的,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一年。
在本次评估结论有效期内若资源储量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值进行相应调整;在本次评估结论有效期内若产品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若产品价格的调整方法简单,易于操作时,可由委托方在矿业权实际作价时进行相应调整。
18.2 其他责任划分
我们只对本项目评估结论本身是否符合执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矿业权定价决策负责,本项目评估结论是根据本次特定的评估目的而得出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18.3 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范围
本次对石城县通天寨地热水采矿权的评估结论仅供本次特定评估目的和送交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19.评估报告提交日期评估报告提交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
20.评估责任人员
法定代表人:
矿业权评估师:
矿业权评估师:
重庆市国能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