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半年内至少31名落马官员涉“通奸”被通报
从左至右依次为:晋中市委原副书记张秀萍,阳泉市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民,高平市原市长杨晓波,泽州县原书记秦建孝。
核心提示|山西官场再次震动。11月2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其官网宣布山西4名官员被“双开”,分别是晋中市委原副书记张秀萍,阳泉市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民,高平市原市长杨晓波和泽州县原书记秦建孝。四人均被通报“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中纪委通报的其中两名女官员的立案调查结果显示,两人均有与他人通奸行为。这是通报对违纪女官员首次采用“与他人通奸”字样。
今年半年内至少31名涉“通奸”官员被通报
两名女官员分别是山西高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晓波;晋中市委原副书记张秀萍,均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中纪委通报称:杨晓波在担任高平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收受礼品;与他人通奸。张秀萍在担任山西省纪委副秘书长、监察综合室主任、常委,晋中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
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收受礼金;与他人通奸。
“与他人通奸”一词,今年之前官方极少采用。公开资料显示,自今年6月5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的违纪情况通报中出现“与他人通奸”的措辞以来,至少有31名落马官员因“通奸”被中央纪委通报,其中包括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等7名省部级官员。
值得关注的是,“与他人通奸”虽然已多次出现在中纪委的官方通报中,但涉及的均为男性官员。对女性违纪官员采用“与他人通奸”表述,杨晓波、张秀萍还是“首批”。
为何今年多次采用“与他人通奸”表述?中纪委官网曾刊文解读,法律没对“与他人通奸”的行为作出规范,但党内规定有惩戒措施。因此,违纪官员通报直接点出“与他人通奸”,表明党纪严于国法。
【1】 【2】 【3】 【4】 【5】 官方微信 | 人民微博 | 官方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