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7.03.2015  22:24

  日前,景德镇市纪委、监察局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乐平市中医院院长余璋、党总支书记吴彩霞违规接受旅游安排问题。2013年10月底,乐平市中医医院院长余璋、党总支书记吴彩霞在外出考察期间,违规接受该医院医疗耗材供应商出资旅游,分别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并将旅游费用退还给供应商。

  市容环卫局司机管毅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月3日,市容环卫局司机管毅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经市容环卫局研究决定,责令其上交车辆运行费用200元、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聚焦主业,强化主责,紧盯重要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公车私用和违规接受高消费活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突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景德镇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