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通过试点,有序放开小水电上网电价
近期,我省一些地方的小水电业主,以国家发改委相关文件精神为由,要求小水电上网电价由平均每度0.321元提高到0.42元以上。昨天(23),省发改委价格部门表示,小水电业主对相关文件的理解有误,现阶段小水电执行燃煤发电企业上网标杆电价无可行性。江西台记者占伟报道:
事件源于去年8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其中第四条规定:省级电网企业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电价标准,按当地燃煤发电企业的标杆上网电价执行。
这条规定在我省小水电业主中引起轩然大波。因为去年底我省小水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度0.321元,装机容量在500千瓦以下的每度仅有0.3元。而燃煤发电企业的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度0.4396元,这意味着,如果认定小水电属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那么上网价格将执行燃煤发电企业同样的标准,平均每度电至少要上涨0.17元。那么小水电究竟属不属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呢?省物价局副局长黄海根明确表示,2012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三家联合印发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可再生能源有明确的解释(录音):
“其中第二条明确指定范围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是指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还有太阳能发电、地热能发电和海洋能发电等。所以,这里指的可再生能源不含水力发电。”
截至去年底,我省小水电有3549座,主要集中在赣州、吉安等地区,其中85%为1000千瓦及以下的。1994年以前,上网价格为每度0.085元,此后逐年上调,到今年2月初,最低保护价已达到0.3元。黄海根认为,从现行政策来看,小水电成本低,比火电以及大水电的盈利水平还要高(录音):
“小水电没有燃料成本,况且前几年煤价很高,全省火电企业还处在消化累计亏损当中;与大水电上网价格相比,大水电税率比小水电要高出14个百分点。”
从对社会承担的作用看,火电上网电量稳定,占全社会用电量的80%多,而小水电上网电量受来水影响,上网电量不稳定,电量不到全社会用电量的10%。同时,对比外省的小水电上网电价,我省的价格超过了四川、广西、云南等省市,已属于偏高水平。省发改委商品价格处处长李金平表示,综合来看,现阶段小水电执行燃煤发电企业上网标杆电价,没有可行性。但是这起事件也反映出基层小水电企业的呼声,省发改委价格部门将结合电力体制深化改革的要求,通过试点,有序放开小水电上网电价,使其更好地反映市场需求和成本变化(出录音):
“从10月1号开始,在赣州两个县,寻乌、全南进行试点。改革的方向是放开,但是改革有个过程。目的就是逐步改变这种靠政府主管部门来调价的这种模式,要由市场来决定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