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英模的遗愿——天尊私董会爱心车队慰问英模家属

20.10.2015  22:21

爱心车队出发

抵达邹碧华老家奉新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0月20日奉新讯(记者 徐军 徐欢)10月18日,由民营企业家组成的天尊私董会三十多名尊亲齐聚奉新,为英模邹碧华完成遗愿。

  据悉,奉新籍英模、原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生前有个愿望,要在2015年给母亲过70岁生日。2015年,也是邹妈妈许贻菊和邹爸爸邹连德的金婚。但邹碧华的生命停止在了2014年12月10日,这个愿望就成了英模对母亲永远无法兑现的承诺。

  天尊私董会一行三十余人组成了爱心车队,前往奉新当面向英模父母表达了诚挚敬意,送上慰问金并给老人举办了生日宴会。两位老人数次哽咽:"感谢所有关心我们的人"。

  天尊私董会尊亲、奉新籍企业家、江西冯客隆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简小林说:“生日宴会虽简单,但我们不希望让英模留下遗憾,同时也希望能在社会上营造一个崇尚英模和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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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碧华,中共党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会委员、高级法官。2014年12月10日14时许,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7时20分不幸因公殉职,终年47岁。

  邹碧华同志1967年1月出生于江西省奉新县,1984年9月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读书,1988年7月大学毕业,进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经济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1993年9月考入北京大学国际法专业,并先后获得硕士、博士学位。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9月至2008年6月,先后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调研二科科长、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市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2008年6月至2012年11月,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2年11月起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他勤奋好学,学识渊博,曾先后兼任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06年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09年被评为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011年被评为"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

看望邹碧华父母

为邹碧华母亲许贻菊庆贺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