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让救护车给予奖励”值得商榷

06.11.2015  11:22
原标题:“避让救护车给予奖励”值得商榷

  原标题:“避让救护车给予奖励”值得商榷

  10月30日晚高峰,在南京玄武湖隧道中发生了一件让众人纷纷点赞的事情:当一名发生车祸的伤员需要救助时,隧道内的众多车辆主动靠边,做出了为救护车让行的善举。11月4日,南京交管局官方微博发出通告称,将奖励让出生命车道的司机们价值500元的油卡。(11月5日《南京日报》)

  国内发生过一些路上车辆不给救护车让行的事例,这样的直接结果让被救助的伤员陷入危险境地,甚至带来生命危险。救护车、消防车等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时间就是生命,是在争分夺秒,其他车辆及行人及时避让,就是对生命的尊重,对公共利益的自觉维护。南京交管局给予主动避让救护车的司机们每人发放价值500元的油卡,就是对这种行为的一种奖励。

  对于车主让行急救车辆,只不过是在要求其遵守起码的公共秩序,遵守交规,当急救车拉响警报,路上车辆、行人纷纷避让,这应该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并不足为奇,但在国内,这样的现象并不多见。南京交管局对此予以鼓励与奖励,也让我们看到了避让救护车的现实窘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其他车辆与行人让行是责任,是义务。也就是当时的众多车辆自觉让行,不过是尽到了自己的份内之责,现在额外给予他们奖励,就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如同是对遵守交规不违章驾驶的人给予丰厚的物质奖励等等,这样的奖励就是一种多余做法,也容易让一些人产生误解,似乎给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让道,是一种舍己为人的行为。而如果遵守法律法规,就要给予奖励,又会否有滥用公共财政之嫌疑?又哪有这么多钱发?

  南京交管局称肯定这些司机是“好心司机”,我倒觉得他们更多的是守法司机,要看到,积极避让救护车的司机们,只是尽其责任而已。国内的道路交通文明有待提高,并不能过多寄望通过给予遵纪守法的行为以奖励来实现,而要通过加大罚则,对于拒不避让急救车辆的司机们予以惩处,该扣分扣分,该罚款罚款,毕竟后者才更“名正言顺”。

  为生命礼让,不仅仅是在表现一种道德自觉,更是因为有法律在进行硬约束,不是你不想礼让就不礼让,而是必须得让,不让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在涉及此类事件时,必须先厘清的问题。所以,对于避让问题,窃以为,相关部门更应该表现更多的“霸气”与“硬气”出来,这也才是在尽到他们的应尽之责,或许只有更多拒不避让急救车的司机被依法惩处,才是对此类现象实现有效治理的最好办法。当然,从此次司机主动让出生命通道的事件中,也可喜地让人看到一些司机遵守交规的意识在加强,在此类行为并不多见的情况下,多加鼓励即可,给他们进行物质奖励,窃以为值得商榷。

  文/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