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从奉新走出的司改“燃灯者”

16.03.2015  17:44



2011年,邹碧华在奉新法院为基层干警们授课


  核心提示:

        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一位在潦河之滨奉新长大的法官,在中国新一轮司法改革巨轮隆隆启动之时,勇敢地挑起改革试点先锋团队操盘手的重担。而船到江心桨手却突然倒下,耳边只余风声。他走了,故乡奉新潦河之畔的风,为他呜咽。

        2014年12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在赴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生命定格在了47岁。

        法律界精英、基层一线法官、高校教授学者和众多普通百姓,人们齐声表达着震惊惋惜与敬仰钦佩。邹碧华以自己的远见卓识、法律素养和对司法事业的热忱,赢得人们的崇高敬意。

        邹碧华去世后,中宣部追授其“时代楷模”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其为“全国模范法官”,中组部追授其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3月2日上午,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他的先进事迹被广泛传扬……

        潦河哺育少年强

        邹碧华,是土生土长的潦河之子。

        1967年1月18日,邹碧华出生在奉新县。父亲邹连德对儿子寄予厚望,给儿子取名碧华,代表“碧丽中华”之意。从小,邹碧华随外婆在奉新县赤田镇塘下村长大。

        少年时代的邹碧华在众人眼中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父母的言传身教,老师良好的感染和熏陶,在他幼小的心灵中种下了一颗颗健康向上的种子。

        时隔多年,奉新一中的老师倪建民依然对这名得意弟子记忆犹新:“邹碧华从小就有特别敏锐的观察力。记得有一次在课堂上,我问同学们生活中哪些植物是单子叶植物哪些是双子叶植物,当时,只有邹碧华起身答道:‘水稻、毛竹是单子叶植物,油菜、萝卜是双子叶植物。乡村里到处都是哩。’从此,我记住了他的名字,邹碧华。

        奉新一中的工会主席张伯刚是邹碧华的表弟。谈起和邹碧华共度的那段少年时光,  张伯刚颇为感慨:“在家,他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有一套独特的学习方法,学习效率非常高。读中学时,他每门功课都很好。我们总是很羡慕他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完成课业任务,还有很多时间参加体育活动。高中时,他还参加过宜春市的跳高比赛,拿了第一名,并打破了当时全市的跳高纪录。

        1984年,邹碧华以奉新县第二名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88年,邹碧华进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工作期间,他凭借扎实专业功底,攻读了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博士学位,成为我国法律界知名的“学者型法官”。

        勇当改革先头兵

        多年乡村生活的经历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学习,让邹碧华格外关切他人悲喜,格外关注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在投身司法事业26年里,邹碧华先后指导或参与审理了上海社保基金追索案等一大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他依法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守护好司法最后一道防线。

        他尊重保障律师权益,组织制定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推动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受到律师界的广泛好评。

        他在全国法院首创案件权重系数理论,亲自设计多项审判管理评估指标,为进一步健全科学评估体系突破瓶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上海市高院是中央确定的首批试点单位之一。上海市高院党组确定邹碧华为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兼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他勇挑重担,夜以继日,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司法改革事业中。

        他创造性地将信息化手段、大数据、统计学理论等前沿性技术引入司法改革,主持起草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参与研究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改革试点”方面的制度规定,为上海乃至全国法院的司法改革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司法改革,他曾经在一个司法改革培训班前夜,连夜赶制了200多页PPT,说服更多的人理解支持司法改革。

        就在他去世前一天,上海高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上线运行,这一平台涵盖律师参与诉讼的各个专项流程。律师可在线申请立案,缴纳诉讼费,完成立案所有流程。

        在邹碧华的追悼会上,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说,“法官当如邹碧华”是各界人士对他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品质的最佳注解。

        邹碧华离世后,近万人在网络上献花、点烛,超过十万人参与留言讨论。人们称他“燃灯者邹碧华”、“学术与口碑皆好”、“以一个法官的身份赢得了整个法律圈的尊敬”等,这被大家称为“邹碧华现象”。

        良师益友系家乡

        奉新县法院的干警们大多对邹碧华有着一种崇敬的心理。这其中除了乡情的眷恋,更包含了对其业务能力的钦佩。

        2011年4月2日下午,时任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的邹碧华利用清明省亲的假期,为家乡法院全体干警做了一场以“要件审判方法与庭审技巧”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听课的干警们被他的广闻博见、不凡谈吐和精深的业务水平所折服。

        若说这次授课是奉新法院全体干警与邹碧华第一次亲密接触的话,那之后,有问题就向邹院长请教,便成为了他们和邹碧华进行业务交流的常态。

        在奉新法院,谁都知道有法律难题就可以通过电子邮箱向邹碧华请教,他们总是感慨,“即使夜深了也能收到邹院长的回复。”不少青年法官逐渐成了邹碧华的“粉丝”。

        如今,奉新县法院几乎人手一本邹碧华亲自撰写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这本书已成了干警们一本名副其实“不下架”的法律工具书。

          对于家乡的基层法官来说,邹碧华不仅是良师,还是益友。邹碧华的高中同学、奉新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余毛毛深切感受到这一点:“记得有一次,我在同学聚会时流露出对当下基层法院从业法官工作不易的感慨,当天下午,邹碧华就发来短信,勉励我‘对待工作要不畏难、不畏苦、不畏强,人的一生都有一个需要坚守的价值观,再难也要坚持下去,才能感受和提升职业的荣誉感’。类似的鼓励还有不少,我每每都在这些细节中被他激励、被他感染。

        邹碧华的微信名为“庭前独角兽”。独角兽是中国神话传说中一种能辨是非曲直、能识善恶忠奸的神兽,是中国传统法律与公正的象征。在高中同学的微信群,每天早上第一个向同学们问候的总是邹碧华。“他经常给我们转发一些富有哲理的文章。就在他去世的当天上午,他还向我们聊起冯仑的新书《行在宽处》,想不到这竟是他与同学们最后的诀别。”余毛毛说。

        邹碧华因公殉职的噩耗传来,家乡的父老乡亲无不扼腕痛惜。

        3月2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收听收看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进一步推进“五心接待法”,改进工作作风,像邹碧华一样,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邹碧华精神落实到审判实践中去。

        奉新县法院也在第一时间动员部署向“公正为民的好法官邹碧华”学习活动。奉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尧宇华动情地说:“奉新是邹碧华同志出生和学习成长的地方,家乡法院的法官接过‘燃灯者’的接力棒,继续弘扬邹碧华同志兢兢业业的奉献精神,就是对邹碧华最好的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