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杨:以邻为壑的环保工程需用行政智慧化解
小孩无故“流鼻血”、上百学生转学、居民半夜被臭醒……在深圳、惠州交界处,数万居民遭受臭气围困。此处的深圳边界坐落着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污泥的环保工程。然而,这一环保工程正日益成为扰民、害民的工程。(7月23日《新快报》)
众所周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污泥的环保工程属于邻避设施,谁都不希望建在自家门口,国内一些城市也先后爆发过一些因邻避设施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使得各地政府对于邻避设施建设都面临两难境地。把垃圾处理厂建到城市周边,让本市的垃圾处理厂成为周边城市的污染源便成了很多城市政府的破解两难选择的选择。哪怕周边城市的政府和居民发现了这个问题,由于互不隶属,双方很难进行有效沟通。媒体曾经报道过的江苏和上海交界处垃圾处理厂问题至今还没有得到圆满解决,凸显了以邻为壑现象的普遍性。深圳、惠州交界处的环保项目不过是这种思维和为政方式的最新体现而已。
以邻为壑背后是对群众利益的忽视。诚然,在层级制管理体制下,互不隶属的地方政府之间很难形成良性、常态的横向互动,导致很多决策都无法进行协调。然而,在深、惠交界处出现的环保项目,更多表现的是两地政府对于居民权益的漠视,双方都从自身的利益出发,最终使得居民的利益受到了极大损失。就深圳方面而言,环保项目立项建设要晚于惠州龙光城一期项目,在明知500米处有居民小区的情况下,不惜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刻意隐瞒项目情况,强势启动了该项目,体现出了就算这些居民不满,又能把我怎么样的丑恶嘴脸;而对于惠州方面而言,在深圳的环保项目已经形成规模后,依旧准许小区继续开发并建设配套设置,更是要钱不要命的无耻之举。两地政府的不负责任和“将错就错”造就成今日的困局,而为此买单的却是无辜的居民和孩子。
面对当前的局面,深圳、惠州两地政府要坐下来,本着对居民负责的态度解决此事。环保项目并不是洪水猛兽,只要采取科学的手段和严格的管理,危害完全可以消除。现下,可行的手段是要求深圳方面对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污泥的环保工程进行升级改造,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惠州方面则可以组织专家和小区的居民成立监督组,对深圳环保项目的改造和后期的运行进行监督,防止再出现臭气熏天的情况。
更为重要的是,此类跨行政区域的污染治理问题已经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了人们的面前,我们除了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心态进行决策之外,更要促进行政技术的改进,在层级体制之外建立横向的跨行政区协调机制,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