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上半年20家房地产商被罚 总金额接近148万

02.08.2015  13:03
原标题:郑州上半年20家房地产商被罚 总金额接近148万

制图/郑萌

亲,来看房吧,内部价哦。面对电商、第三方平台的媚眼,你被打动了吗?先别急着拍板,咱应该先回问一句:“亲,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吗?

电商“内部价”你心动了吗

7月,网友“小逗号”报名某网站的购房团。对方许诺,免费带人看房,看完再买。可到了地儿,“小逗号”一问才发现该楼盘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人员解释说,所卖房子为期房,预售证正在办理中。

小逗号”有些拿不准,这样的房子能买吗?犹豫着,网站工作人员又发来短信,跟团买房可享受内部价,过期不候。

郑州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商品房就具备了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如没有该证,开发商是无法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没有预售证就无法办理初始登记,购房者所购商品房就无法在房屋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证。

因此,买房前,一定要看的证件就是预售证,这样子可以有效避免少数违法开发商“一房多卖”的现象;同时还能提防开发商“偷梁换柱”,利用前期或者首期开发房屋的预售证欺骗购房者。

此外,购买高层的一定要注意预售证的楼层,避免买到超出规划的楼层。

上半年20家房地产商被罚

昨天,郑州市新闻通气会上,郑州市房管局发布了一条消息:今年上半年,20家房地产商因未取得预售证被罚,总金额接近148万元。

郑州市房地产监察队队长孙保国介绍说,这些企业未取得预售证预售商品房主要表现在: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向房屋买受人收取房价款或者订金;通过排号、认购、内部团购、募集VIP会员,以及通过电商等第三方平台、市域外跨行政区域设置售房部等,向房屋买受人收取房屋预订款。

值得关注的是,通过电商等第三方平台销售未取得预售证的商品房成为违规的新现象。

此外,外地房地产开发商跨区域售房现象也较为常见。

还有哪些问题被通报

郑州市房管局还对2015年上半年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

2015年上半年,郑州市房地产监察支队累计接待群众投诉举报1315起,出动执法人员687人次,检查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服务项目、经纪服务机构376个,调解、处理各类房产纠纷63起,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204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39.4万元。

同时,对49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重点盯防,对22起严重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其中开发企业18起,物业服务企业2起,个人2起。

就上半年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情况分析来看,除了未取得预售证销售的违规行为,还有三方面的问题。

1.开发企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如:开发企业未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或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2.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主要表现在: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侵害业主权益;

3.个人将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用于出租,经济适用住房属保障性住房,购房人在缴纳土地收益金等相关款项后方可取得完全产权,在未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不得用于出租。

遇到这七类行为

可电话、微信举报

为了增强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同时发挥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大会的自治作用,共同维护广大业主利益,郑州市房地产监察支队采取两种方式接受举报:拨打投诉举报热线67182966;通过“郑州房地产投诉举报”微信公众号提供线索。

消费者和广大业主在生活中如果发现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投诉:

1.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

2.开发企业逾期不协助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

3.开发企业或物业企业擅自处置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4.物业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

5.业主在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变动、拆改主体和承重结构,影响房屋安全;

6.将地下停车场、储藏室改变用途用于出租居住;

7.房屋出租人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出租房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