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端端:假如官员维权自报“家门”
河南一地级市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老游,试图不走关系、不拉人情,通过正规渠道给自己维权,但是他失败了。一番折腾下来,这名50多岁的干部气得血压升到180,连声感叹“简直要崩溃了”。(5月13日中国青年报)
一张婚床的“失联”让身为区人大主任的老游几经辗转维权,打了近50个电话,却始终没人给他个说法。倔强的“公民”老游找家具市场管理方,总经销商“诉苦”,却都像甩麻烦一样无情的将他抛弃。“灰溜溜”的他仍不甘心,打通工商局电话,依然被“踢”去法院起诉维权。
按理说,家具市场就像商家的“监护者”,对于商家的经营行为有监管和资质审核义务,要避免商家销售过程中出现虚假信息,出售假冒、违规商品。此时商家无故“失联”,家具市场未采取任何措施,对商家的违约行为应与商家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购买合同已经签订,商家作为中间代理商,收钱之后“失联”,而总经销商的章盖在购买合同上,也负有责任。
遗憾的是,如此简单的“诉求”不管在哪里都得不到重视。老游以平头老百姓身份维权四处碰壁,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吃了亏的消费者拿商家、家具市场和经销商“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不愿意“暴露”干部身份的老游,不遗余力的用商业规则跟各个市场主体理论,沿着正规渠道的维权路走得颇多坎坷,各方都不愿意为老游那张消失的床负责。
其实,老游始终坚信“自己不理亏”,没必要采取“非常规”手段,找官场朋友交涉解决。但“折腾不起”的他觉得为了4000元钱打场官司“不值”——“付出的维权成本太高”,觉得“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吧”。如此,追回一只鸡,得杀一头牛。在高维权成本面前,很多消费者宁愿忍气吞声吃哑巴亏。笔者认为,官员维权失败不该只是体验式教学,要挺起不屈的胸膛,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正名。
试想,假如老游维权自报“家门”,说明“官家”身份,打电话“吆五喝六”,那又将会是怎样的一番场景呢?家具市场是否会主动“投怀送抱”来协商赔偿事宜;工商、消协听说“老领导”被骗,是否会迅速出击,开通绿色通道,将商家“捉拿归案”,绳之以法,为领导追回损失?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可喜的是,官员老游最终没那么去做,而是亲身体验,感受老百姓维权的艰辛。可以说,官员维权失败的经历,像一面镜子,映射出有关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消费者在高维权成本面前的无奈,就连作为正处级干部的老游,都不愿、不想、力不从心拿起法律武器来争取“正义”,反而选择委曲求全,这让老百姓情何以堪?这不能不说是依法治国的现实困境,而我们相信也只有当官员作为公民挺起胸膛敢于维权的时候,中国的法治社会才会真正名副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