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进口显示器件纳税可分期付款

09.08.2016  12:40

  为推进新常态下信息技术产业实体经济发展,支持我省新型显示器件生产企业降低税费成本,增强我省企业竞争力,省财政厅近日发文明确,对新型显示器件项目于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进口的关键新设备准予在首台设备进口之后的6年期限内,分期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新型显示器件生产企业在分期缴纳期间,按海关事务担保的规定,对未缴纳的税款提供海关认可的银行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形式的税款担保,不征收缓税利息和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