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回购高速,如何花钱要明白!
已经收费19年的梅观高速公路将告别收费历史。4月1日0时起,梅观高速公路将取消收费。1月27日,深圳交委、龙华新区管委会与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梅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偿及资产移交协议。代价是政府将支付高速公司27亿元人民币。(1月28日《南方都市报》)
在取消高速收费呼声日高的现实之下,在过桥费用雾霾重重的语境之下,在过路费用乱象迷离的尴尬之下,深圳市能够回应民众诉求,动用政府资金回购这条高速公路,然后实施免费通行的做法是好的,也应该成为各地好好学习的典范,少些收费公路,让百姓的出行更自由。
但是,用27亿购买这条高速13年的运营年限是不是有点多了呢?当然,我们不是会计师好算不透这笔账。回购高速公路,老百姓虽然没有从自己钱袋子里掏钱,实际上花的还是百姓的钱,所有政府资金都是全民的。政府购买高速13年的运营期限,需要一笔详细账目,这27亿是如何构成的,要让公众知道,公众需要知道这27亿元花的是不是冤枉?是不是值得?
梅观高速公路全长是19.2公里,不到40里。对于经营性公路的运营我们是有法律法规的,什么样的公路成本是多少,多少年能够盈利,盈利多少就需要关闭,这可都是白纸黑字的红头文件。用高速公司总计需要得到的利益减去他们已经得到的利益,才是政府应该支付的费用。不知道这不到40里的高速19年的时间已经收取了多少费用,现在再给他们27亿元是不是多了?
另外,政府回购来的高速公路,回购的不仅仅是高速公司13年的运营期限,政府收购之后还会有后期的投资,那就是管护费用,维修费用,如果继续由高速公司经营这笔钱就是要由高速公司承担的,政府回收高速的时候,不能仅仅要算他们13年会收入多少钱,还要减去他们13年需要花费的维修费用?
当然,最重要的一个问题,还是高速收费期限的问题。按照法律法规,高速收费是有期限的。由国家和单位共同投资修建的,一般年限为15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中西部地区,最长不得超过30年。梅观高速从1995年建成通车,原定收费期限至2027年,这收费的期限是32年,这样的收费期限标准是谁批准的?收费30年是西部地区的标准,深圳显然不属于这个范围,他们的收费标准应该是最长25年。这是不是超越了标准?他们已经收费19年,按照最高标准还能收取6年,政府为什么要买他们13年的经营权?
在民众的呼声之下,政府回收经营性高速公路在未来会成为一个趋势,这是为民众办好事、办实事。但是,我们就是要防止这里面的漏洞。13年的经营期限要用27亿购买,平均到一年是多少,要是将这个高速的所有经营期限都购买的话是多少?一条全长才不到40里的高速的投资会是多少呢?
27亿回购高速,为民买免费政府也不能乱花钱,这需要一张详细的账目单,我们不能花好钱买一个二手货!19年+13年=最高25年?这账咋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