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开赌场一审获刑5年 不认罪仅称“知道错了”
郭美美出庭受审。法院供图
昨日,备受关注的郭美美、赵晓来涉嫌开设赌场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经过近7个小时的庭审,法院于昨日下午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郭美美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同案赵晓来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现场
郭美美受审 身形略发福
昨日8时25分左右,两辆警车闪烁着警灯驶入东城法院,在停车场,郭美美和同案赵晓来分别被法警押下了警车,被带入暂看室内等待开庭。
记者留意到,虽然已被羁押了近一年的时间,但戴着眼镜披着一头长发,身穿白色衬衫、黑色宽松肥腿裤的郭美美丝毫未显消瘦,与此前其晒出的照片相比,反而有些发福。
同一时间,看着警车驶入法院,很多市民上前围在了法院门口询问是否可以旁听郭美美案的审理,但相关人员则答复,旁听证已发放完毕,没有旁听位置了。
在法庭门外,记者见到了刚刚通过安检的赵晓来辩护律师刘娓娜。面对媒体的围堵,她一言未发,用文件袋遮挡住了脸部,径直向法庭走去,而郭美美的家属及其辩护人一直未现身在法庭内。
直至开庭前10分钟,郭美美的母亲郭登峰围着黄色长条围巾走进了法庭,落座在旁听席内,并不时望向法庭大门。
9时30分,法庭内已坐满旁听人员,其中包括东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媒体记者、被告人家属等近百人。
>>释疑 郭美美为何被戴上“脚镣”?
直播图片显示,郭美美被押解进入法庭前脚上戴有东西,有网友表示,郭美美戴了脚镣。
对此,记者了解到,郭美美佩戴的并不是脚镣,是两脚之间系上一根类似铁丝的脚锁。脚锁的链子是外包胶皮的钢丝,两边有两个类似手铐的环状物固定在脚腕上,中间由一截类似电线的绳索连接,也叫“软脚镣”。这种“软脚镣”是北京法院吸取近年来国内其他法院在提押时发生被告人脱逃、自残等事故教训采取的一项既能保证安全又非常人性的新措施。而真正的脚镣被称为“重脚镣”,十分沉重,为重刑疑犯佩戴。
□指控
被控开赌场 赌资共213万
9点33分,郭美美和赵晓来被带进了法庭。此时的郭美美已经把长发梳扎成了马尾辫。戴着眼镜,脸色苍白的郭美美在法庭上回答法官询问的声音很小,略带湖南口音。
据检察机关指控,郭美美涉案两起犯罪事实。第一起发生于2013年3月13日晚至14日凌晨,郭美美伙同康某某、吕某,在朝阳区某国际公寓房间内开设赌场,组织朱某等人以“德州扑克”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赌资数额共计40万元。
第二起发生于2013年6月26日晚至27日凌晨、2013年7月1日晚至2日凌晨,同案赵晓来参与其中。两人伙同陈某、吕某,先后两次又在上述公寓开设赌场,组织李某等人以“德州扑克”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赌资数额共计173.9万元。赵晓来为其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使用POS机为参赌人员结算赌资共计103万元。
>>释疑 同案人赵晓来是谁?
据了解,赵晓来是通过朋友介绍和郭美美相识,并为她开设的赌局提供POS机资金结算和转账支付服务。郭美美于2014年7月9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赵晓来于2014年9月27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涉案赃证物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
外籍男友如何处理?
根据郭美美在法庭上的说法,她和1987年出生的康某某是在2012年9月在澳门的赌场内结识的,不到一周的时间,两人便发展成为了男女朋友关系,直至2013年7月两人分手。郭美美称,康某某是职业的德州扑克选手,收入来源主要来自赌场。
而检方指控的两起犯罪中,第一次是郭美美伙同其外籍男友康某某、助理吕某开设赌场,第二次是郭美美、赵晓来伙同陈某、吕某开设赌场。除赵晓来与郭美美一并列为本案被告外,康某某、吕某和不知身份的陈某三人均被另案处理。
□庭审
郭美美:参与赌博并帮助男友翻译
面对指控,郭美美称,知道自己犯错了不应该参与赌博,但其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2013年2月,在康某某来到北京之后,他便告诉我,想要组织牌局进行赌博,但我当时让他不要在家里玩。”郭美美说,由于康某某不会中文,因此多数情况下,她还充当着康某某的翻译角色。郭美美表示,赌博用地是康某某委托郭美美的助理吕某帮忙租的。
按照郭美美在庭审中的说法,参赌人员虽然有郭美美召集的朋友,但自己只是一起参与赌博。郭美美承认自己和德州扑克专业选手陈某在2013年6月、7月份组织了两次赌局。但刷卡、数筹码是她的助理吕某所做。“我不是开设赌局,只是临时约几个朋友来打牌。”
庭审中,郭美美还承认赵晓来在赌博中负责刷POS机,他每笔扣掉1.5%的服务费。赵晓来对此不予否认,但他称并不知道郭美美是为赌局进行收账。
公诉人:聘请专业荷官发牌并抽成
检方首先否定了郭美美关于租赁赌博地点的说法,并出具了吕某的证言。吕某的证言显示,涉案的公寓确实是自己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但是自己是受郭美美的委托租的房,“郭美美叫我帮忙租房时,已经知道康某某准备在公寓中做赌局,而且租房的钱也是郭美美出的”。
检方还出示了吕某及部分参赌人员证言,称郭美美每次组织赌局时,还特意聘请专业的发牌手为赌徒发牌,并且发牌手从中抽成。参赌人员的证言显示,郭美美在将参赌人员召集至其租住的公寓后,先向参赌人员发放一定金钱的筹码,价值在几万元左右,如果筹码输光后,郭美美有时会让参赌人员当场结账,有时则让参赌人员先记账,继续发放给其筹码,直至赌局结束,双方结算。
吕某称,赌局在结算时一般不用现金结算,均是通过赵晓来手中的POS机进行刷卡转账。“赢钱的人跟我报银行卡号后,我和赵晓来将钱打到对方账户上。”对于输钱的参赌人员,则直接通过赵晓来的POS机刷卡。
曾逼某医院院长偿还赌资
据参赌人员朱某证言显示,朱某在北京的一家医院担任院长职务,此前曾与郭美美有过接触,2013年中旬,郭美美热情地招呼朱某参加她组织的牌局。朱某证言称,郭美美从晚上8点多一直到夜里1点多,不停地打电话邀请其参加牌局,于是朱某便答应了,来到郭美美租住的公寓内。
由于朱某没带钱,郭美美便为其直接提供筹码,称让朱某先玩着,但仅仅两个多小时,朱某便输掉了40万元。
朱某拒绝再赌后,郭美美当场翻脸,要求朱某还钱,无奈之下,朱某只得写下一张40万元的欠条。朱某证言中称,“我实际输了39万元,但赌局是郭美美的,她还要抽1万元的成,因此欠条写的是40万元。”
朱某证言显示,郭美美让助理吕某跟其回单位取钱,朱某才得以抽身,之后朱某陆陆续续给郭美美打款了30余万元钱。朱某证言称,“郭美美期间一直给我打电话,催我还钱,还威胁我如果不还钱就带人封我医院,并在网上找人黑我们医院。”
□判决
提供赌博场地抽头赢利
郭美美构成开设赌场罪
法院认为,郭美美伙同他人开设赌场,赵晓来明知他人开设赌场而为其提供资金结算的直接帮助,二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法院指出,在案证据能够证实,郭美美伙同他人组织参赌人员、提供赌博场所和赌具、雇用服务人员、抽头渔利,且赌资达百万元以上,其行为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郭美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赵晓来为赌场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郭美美有期徒刑5年,罚金5万元。赵晓来有期徒刑2年,罚金2万元。
宣判后,郭美美当庭未明确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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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最后陈述说了什么?
郭美美最后陈述求轻判,并称在她被羁押的时间里,知道自己犯错了,非常后悔,但是没有想到会是这么严重的后果,今后一定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并希望法院可以看在她第一次犯,而对她轻判。“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因为外界的压力加重对我的判决。”
同案犯赵晓来称,“我由于自己交友不慎,不懂法,给我带来了深刻的教训,请法庭给我一次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我错了”。
京华时报记者 王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