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多措并举提高供地率

03.01.2014  21:04

鄱阳县国土资源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通过多种途径提高供地率。

为有效盘活批而未用土地,该县针对建设用地批而未供、供而不用、供地率低等现象,采取政府催办、部门会办、区位调整等办法,提高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另一方面建立完善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系统,加强批后监管方面,落实专人,及时将供应的每一宗土地,在土地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进行出让公告、成交公示。

土地供应信息上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后,进入合同监测流程,县国土资源局落实专人分别对交地、开工、建设、竣工各个流程进行监测,预防了土地的闲置。

同时,及时补录已供未备案的土地,完善供地手续。及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供地前期手续和土地供应手续,确保我县供地率达到省厅规定的前三年及当年供地率应分别达到80%、60%、40%、20%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