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鄱阳湖生态经济区2014年GDP预计将突破9000亿元
人民网南昌12月11日电 (肖成)2009年12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12月11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实施五周年之际,本网从江西省鄱湖办获悉,2014年上半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实现生产总值3787亿元,预计全年将突破9000亿元,人均GDP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昌九一体化开局良好 前9月GDP达3770.3亿元
昌九一体化实现良好开局,规划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和产业互补对接等各方面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初步成效。其中,规划体系基本形成,《昌九一体化发展规划(2013-2020年)》正式发布实施;交通一体化顺利推进,昌九大道开工建设,昌九高速“四改八”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公共服务同城化迈出大步,今年4月1日和7月1日,分别实施昌九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资费同城;产业对接互补扎实推进,5个工业产业集群成功创建全省示范产业集群;两大先导区加快发展。
随着昌九一体化的有力推进,昌九地区经济持续保持平稳较快的发展。今年前9月份,昌九两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770.3亿元,占全省比重为34.9%,比2012年提高0.8个百分点。
生态环境优势巩固提升 湿地面积达74309.8公顷
紧紧围绕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 江西大力实施“五河一湖”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造林绿化工程、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农村清洁工程以及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等重大工程,持续开展“净水”、“净空”、“净土”行动。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取缔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在主要饮用水源保护区、“五河”入鄱阳湖口、省市交界断面处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站,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加快发展光伏发电、风电、水电和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预计今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0.1个百分点。
通过实施重大生态工程和一系列重大举措,进一步巩固提升了江西的生态环境质量。目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湿地公园由3个增加到24个、湿地面积由46937.5公顷增加到74309.8公顷;区内38个县(市、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全省森林覆盖率由60.05%提高到63.1%,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由76.3%提高到80.8%,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Ⅱ级标准。
绿色产业体系加快构建 建立14个国家级创新平台
江西大力发展产业集群,着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构建以绿色工业、生态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区内三次产业结构由2009年的10.2:54.6:35.2优化调整至2013年的8.2:56.2:35.6。
同时,坚持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大力推进科技协同创新,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狠抓项目建设、延伸产业链、构建技术创新链等系列超常规举措,在科技前沿和重点领域展开布局,形成了南昌航空城和半导体照明基地、景德镇陶瓷科技城、新余新能源科技城、抚州生物医药、共青数字科技城等科技特色产业基地;建立水稻国家工程实验室、稀有钨业集团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14个,航空、光伏、锂电、LED照明、生物医药等行业的部分骨干企业技术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开放合作全面推进 上半年区内利用外资25亿美元
五年来,江西先后有60多个国家部委、央企、金融机构和科研院所与江西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013年启动新一轮央企入赣工程,当年即签约项目137个,总投资2860亿元。借助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国家战略,积极打造世界低碳与生态经济大会、世界名湖大会、鄱阳湖国际生态文化节、环鄱阳湖国际自行车赛等重大国际交流平台,密集推介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重大生态工程和产业项目。
积极参与多区域合作,务实推进泛珠三角、长三角和周边省市经济合作,对接融入长江经济带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全面纳入长江经济带通关一体化改革。同时,抓紧研究制定对接融入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具体实施意见,努力提升江西发展新优势。今年上半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实际利用外资25亿美元,同比增长10.9%,占全省的54.3%。
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全国率先建立绿色考核体系
江西用好用活国家赋予的“先行先试权”,积极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生态环保体制机制方面,制定实施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环保法规,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纳入法治化的轨道。2013年在全国率先建立绿色考核体系,制定《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编制实施了《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开展南昌、九江重点污染防治区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建立健全跨界污染联合治理机制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试点方面,推进资源要素价格改革试点,出台了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统一政策,合理制定和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实行了阶梯水价制度,对淘汰类、高耗能的企业生产用电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积极开展各类生态补偿试点,开展林权交易试点,推进地方公益林补偿试点。同时,在南昌、新余、景德镇等10多个城市开展了全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低碳城市、水生态文明城市、智慧城市等国家级重大改革试点。
生态文明创建方面,广泛深入开展以生态城市、绿色乡村、生态文化为载体的生态文明社会创建工作。鹰潭市、抚州市、新干县、高安市八景镇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新余、抚州获批国家森林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等各项省级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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