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湖进入春季禁渔期

20.03.2014  18:18

  新华网江西频道3月20日电(记者郭强)3月20日12时起,我国最大淡水湖鄱阳湖进入为期3个月的春季禁渔期。在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鄱阳湖渔业资源丰富,但近年来,由于自然和人为原因,鄱阳湖区渔业资源逐年衰退。为此,从2002年起,鄱阳湖开始实行禁渔制度,禁渔期为每年的3月20日12时至6月20日12时。

  江西省渔政局表示,在规定的禁渔范围和禁渔时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作业活动;禁止贩运、销售、加工禁渔区鱼货;禁止未经农业部批准采捕长江天然水产苗种以及进行长江渔业资源调查。凡违反禁渔规定者,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同时,2014年,江西省将继续在长江、珠江江西段实行禁渔期制度。据介绍,春季鱼类产孵季节实行禁渔期制度是一项最直接、最有效的养护渔业资源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