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罗欢、全媒体记者刘火兵报道:10月22日,记者从全南县人民检察院获悉,2019年3月,李某在朋友家吃午饭喝了酒,饭后在回家的路上一个急转弯将自己和摩托车摔倒在马路上,造成自己受伤、二轮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7.1mg/100ml。
近日,经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