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住酒店换房不成 打砸前台电脑显示器后逃跑
21.11.2013 19:10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
吴某等三人因对酒店服务不满,多次将酒店物品损坏。记者今天获悉,美兰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年仅19岁的吴某是海口人。今年4月14日,吴某和吴某某、陈某(均另案处理)入住海口市灵山镇某宾馆,因不满宾馆服务员周某不给其换房间,吴某持砍刀,吴某某和陈某持木棍,3人打砸宾馆前台的2台电脑显示器,将显示器砸坏后逃离了现场。
同年4月27日,吴某和吴某某、陈某入住海口市灵山镇某酒店,因对酒店的服务不满,吴某用拳头将某房内的液晶电视机打坏。公安民警接到酒店报警后,在该酒店将吴某、吴某某和陈某抓获。
美兰法院认为,吴某结伙3人持械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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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2013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