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变更登记办事指南(含流程)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审批项目政务公开信息表(11003-5)
项目(子项)名称 | 采矿权变更登记 | ||||||
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联办件 | ||||||
受理单位 | 省国土资源厅 | 受理方式 | √网上 √窗口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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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审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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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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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 ||||||
办理地点 | 省国土资源厅政务大厅(南昌市西湖区团结路66号) | ||||||
许可依据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 |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是 √否 | 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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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变更 | ||||||
申请材料 | 一、变更矿区范围所需资料: | ||||||
法定许可时限 | 28个工作日 | 承诺许可时限 | 21个工作日 | ||||
是否收费 | √是 □否 | ||||||
收费标准 | 登记费(100元) | 收费依据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第二十七条 | ||||
审批决定公开方式 | √部门户网站 □新闻媒体 □公示栏 □其他 | ||||||
咨询电话 | 079186717125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夏令:上午 8:30-11:40,下午 14:30-17:30;冬令:上午 8:30-11:40,下午 14:30-17:00 | ||||||
联系人姓名 | 邹吉 | 所在部门 | 矿产开发管理处 | ||||
联系人电话 | 079186717125 | |
采矿权变更登记流程
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第十五条、《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和《江西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实施办法》(赣财建[2009]77号)。
说明:采矿权变更有5种情形,一是变更矿区范围的;二是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三是变更开采方式的;四是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的;五是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其中第一和第五类情形,在划定矿区范围和采矿权转让审批已经过厅长办公会审定,故办理变更不再提交厅长办公会,其他三种变更情形的,一律提交厅长办公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