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登记费

09.07.2015  18:35

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251号)、地矿部、财政部《关于颁发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地发[1987] 289号)

收费标准: 1、 新建、在建、生产矿山采矿登记收费:大型矿山500元;中型矿山300元;小型矿山200元; 2、 矿山企业变更开采范围、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换领采矿许可证,均收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