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南城金山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在广昌县设置单采血浆站的公示

30.06.2017  18:20

  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南城浆站采浆区域试点设置广昌县采浆点、崇仁浆站采浆区域试点设置乐安县采浆点的函》和抚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南城金山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在广昌县设置单采血浆站的请示》,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86号)文件精神,经2017年第7次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南城金山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在广昌县设置单采血浆站。现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处室: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联系电话:0791-86225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