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一男子分手仍难释怀 持刀将前女友腿部砍伤
13.11.2014 10:05
本文来源: 新闻门户
11月12日,来自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的消息称,近日该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持刀将前女友的腿砍伤的男子林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
林某与女青年卢某曾是恋人。2013年6月,因感情不和,卢某向林某提出分手。感觉被女友甩的林某从此对卢某怀恨在心。
2013年6月13日上午8时许,林某因情感纠纷,持刀来到卢某租住房内,将卢某腿部砍伤。经法医鉴定,卢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乙级。
林某归案后,与前女友卢某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卢某要求法院对林某从轻处理。
法院一审认为,林某法制观念淡薄,因情感纠纷而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卢某轻伤乙级的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林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能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江南都市报记者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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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2014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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