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勇:重婚男子被捕,政府部门无责?

12.05.2014  11:22

  2013年3月7日,谭某与张某到河北某地登记结婚。同年9月6日,张某生下女儿。2013年7月5日,谭某和杲某在北京登记结婚。同年12月20日,杲某与谭某的儿子出生。一人发现谭某在微信上晒出与另一女子的结婚照后,谭某重婚的事才露馅。近日,谭某因涉嫌重婚罪被检方批捕。(5月11日《京华时报》)

  谭某在已经与张某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又与杲某登记结婚,是典型的重婚行为,后一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因为杲某不知情,杲某不构成重婚罪,但谭某行为严重侵害了张某和杲某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正常的婚姻秩序,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男子批捕了,事情完结了吗?没有完,张某和杲某的合法权益受损,相关政府部门或工作人员涉嫌违法。

  相关政府部门或工作人员涉嫌违反宪法:“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相关政府部门或工作人员涉嫌违反政府组织法:“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相关政府部门或工作人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政府部门或工作人员涉嫌违法,男子才有可能两地登记结婚。公安部门、民政部门都属于政府部门,在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完全可以实现全国一盘棋,个人相关信息可以互联互通。如果说牵连甚大的个人房产信息目前难于互通,但是关于公民个人是否结婚等信息则完全可以先行一步。我们都知道,大凡通缉犯,可以迅速全国联网查询当事人基本情况,技术上查询是否结婚当没有多大问题,不差技术差行动,相关政府部门或工作人员涉嫌违法已是确定无疑。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很多政府网站至今空洞无物,重婚男子钻空子就是多年来政府信息公开推行不得力的一个缩影。

  批捕重婚男子,政府部门无责?如果这样的话,还会有多少杲某深受其害?法律追责谭某了,河北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北京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中央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该逃过法律追责吗?很显然,作为一个正常的人,谁都不希望成为张某和杲某那样的受害者,相关部门和人员为此案担责很有必要,但是亡羊补牢更重要,老百姓希望的是,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利国利民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不应裹足不前,而应取得与时俱进的成绩,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