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黑”李俊案2亿资金返还 申诉仍悬置
2013年10月10日,重庆俊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峰置业”)高层透露,自去年以来,当地警方已经陆续返还企业公章、资金,但当年重庆“打黑”带来的企业经营之困,亦开始全面显现。“公章、两亿资金返还了,两个主要账户也予以解冻。但地产项目却遭遇300多个诉讼,如果输掉所有官司,那么企业支付的违约金及各种费用会超过1.15亿元。”
2010年10月,李俊及其实际控制的重庆俊峰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峰集团)多名职工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涉黑问题逮捕至2011年12月,俊峰集团及下属企业中的20人被判刑。该案由于李俊在案发时前往海外,因而成为重庆“打黑”浪潮中备受海内外关注的案件,其相关申诉也被法学界人士认为最有可能获得司法系统重视。
但在企业经营权全面回归的同时,李俊案相关申诉却迄今无任何进展。“申诉材料送过去,也接收,但既不表态立案受理,也不说不受理。”李俊亲属称,最大的进展则是,近期有亲属接到法院来电询问申诉材料递交情况,但相比于法院约谈李庄,他们的这点申诉“进展”似乎仍不足乐观。
陆续返还两亿
“给你们一份大礼!”警方人士随即开始办理公章返还手续。前后被返还的还有两亿元资金,以及解冻两个主要账户。
“2011年专案组开始接管企业,同时企业主要账号被冻结,两亿元被划到打黑专用账户。”俊峰集团某高层回忆,当时所有开销均需要向专案组写申请,比如必须偿还的银行利息、员工工资等。
记者获得的13份华夏银行支付专用凭证显示:在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期间,重庆俊峰置业有限公司先被划走两亿元资金,之后又被陆续返还。其中,接受这些资金的账户名显示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国库支付中心-打黑专户”。
从划走资金的日期来看,当时该案并未开庭。而2011年年底的判决中,俊峰集团原股东李修武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经营等五项罪名获刑18年,罚金2.0135亿元。俊峰集团原法人台士华则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获刑13年,罚金212万元。另外18人分别获刑5年6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
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未有判决之前,公安局对涉案企业、个人的相关财产只有查封和扣押的权力,这种被学界指责、将企业资金划到打黑账户的做法,在重庆打黑期间广泛存在(详见本报2012年12月10日及12月17日《打黑申诉潮》系列报道)。
“前面划走的两亿元是企业资金,和李修武罚金并不是一回事。”俊峰集团高层介绍,企业在被专案组接管时,有两个地产项目正在运行,分别为龙凤云州三期和香格里拉一期。因为接管,两个项目完全停滞三四个月后,又陆续开工。
2012年9月30日,俊峰置业管理层从警方拿回企业公章。“警察说,今天要给你们一个大礼。然后就喊了一个见证人,把企业的各种公章返还了。”2012年底时,被冻结一年多的两个企业主要账户也解除冻结。
至此,俊峰集团的地产业务基本恢复自主经营。而案发前,重庆俊峰集团下属公司包括:重庆俊峰置业有限公司、重庆金龙玉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金龙玉凤大酒店、重庆金得利石油制品有限公司、重庆诚安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重庆丰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金鹏超投资有限公司等十多家公司,净资产达40多亿元。据李俊家属透露,目前其他各个公司业务均因人员变化及案件查封、没收而停顿。地产之外,只有物业管理和酒店餐饮正常运行。
在俊峰置业的申诉书中,该企业要求对沙坪坝区公安分局违法监管经营权以及行政侵权造成损失1.1305亿元进行责任追究。
企业陷困局
由于停工、资金等问题,导致最终交房时间推迟,购房者和建设企业两面夹击,俊峰置业面临上亿元“索赔”风险。
不过更为麻烦的是,今年以来,俊峰置业已经面临四五百个官司,且有可能最终遭遇上千个诉讼。
“现在已经有四五十个要求退房的官司,光这个金额就高达6000万元。香格里拉500户延期交房,龙凤云州也有不少。延期交房现在有四五百个官司,这个起码要5000万元以上,而且这类官司有可能会达到1500个。现在已经被法院判了,并且强制执行的就有1000万元左右。”俊峰置业高层计算出,这些支出总计将高达1.15亿元。
而这仍不是全部,目前,10万元/平方米的龙凤云州三期和13.8万元/平方米的香格里拉一期虽然已经完工,但由于两家施工的建筑公司分别索要3000万和4000万元的停工损失费,交房仍难以实现。
“之前警方接管公司的时候,一家给补偿了280万元,另一家给补偿了440万元,现在又要停工损失费,而且这么高,真的很难理解。”俊峰置业方面称,目前正在与这两家建筑企业沟通。
由于此前警方的冻结账户并划走大量资金,俊峰置业的现金流问题延续至今,且对企业经营影响深重。
“重庆的房价,2010年是比较高的,2011年开始下滑,2012年止跌,今年略有恢复。原本我们今年交房是可以有一个不错的售价,从而让现金流更为充裕一些。”俊峰置业负责人称,实际情况则是由于前述官司可能带来的资金压力,以及为了正在推进的香格里拉二期,企业必须以低于市场价售房,以求加速资金回笼,而较低的售价又让部分购房者误认为房子“贬值”,进一步推高退房和索要违约金的风险和可能性。
与这一恶性循环般困局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案发前的2009年,这家主营地产,以餐饮娱乐、信用担保、石油制品、物业管理、装潢装饰等为辅的多产业、多元化大型民营企业集团,曾经每年上缴税收上亿元人民币,2010年10月之前有固定员工500多人、建筑员工约1000人,累计地产开发面积过百万平方米,李俊制订计划要在2012年实现集团上市。
据2010年2月28日重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总结表彰大会上有关领导发布的数据,当时,重庆市共抓获涉黑涉恶人员3348人,立案查办涉黑团伙案件63个、涉恶团伙案件235个。
曾研究并撰写《重庆打黑报告》的华东师范大学教授童之伟则指出,这些被打黑对象均为民营企业家。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原律师李庄则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他在认真查看重庆多个打黑判决书发现,几乎所有的判决书中最后一页,都有相同的六个字—“没收全部财产”。
申诉仍悬置
由于李俊“在逃”,大量证据得以被完整保存并公诸于世,学界由此判断该案会较早、较快获得司法系统关注,但实际情况却是申诉至今悬置。
“申诉材料第一时间就递交上去了,后来还补充了一些材料,但是都是接收了,但既不说立案受理,也不说不受理。”李俊家属透露,几天前曾有法院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询问申诉材料递交情况—这被家属认为可能出现转机,毕竟主导这场打黑运动的薄、王案已经判决。
童之伟则认为,由于李俊“出逃”,致使大量证据材料得以妥善保存并公诸于众,所以他曾认为关于该案的申诉,有望能够得到司法系统较早、较快的关注。
而事实上,李俊在2010年10月“出逃”时,已经被警方以“涉黑”逮捕过一次。2009年8月22日,李俊被重庆市警方以涉黑等罪名追逃通缉,同年12月4日,被重庆市公安局和成都军区联合专案组抓捕归案。
但三个月后,双方均对李俊予以撤案。据李俊发布的材料,他称经历前一次所谓涉黑抓捕后,他与妻子离婚,并将企业转至哥哥李修武名下。这位曾经被当地坊间称为重庆富豪前30位的民营企业家,试图以此避开这场打黑浪潮。
“李修武其实每个月才几千块钱工资,在企业里也不是什么负责人。”俊峰集团员工称,李修武实际只是名义股东,在公司里无职位、无权力,且因家庭收入窘困,连孩子的上学问题都需要在李俊的资助下得以进行。
2011年9月,沙坪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时,李修武代理人、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赵长青出庭辩护,认为被控黑头目的李修武事实上与出庭的其他不少“团伙”成员并不认识,且李修武极少参与公司管理运营工作,检方所诉事项李修武多不知情,故涉黑等指控均不成立,但该意见未被采纳。
记者获得李修武所写申诉材料称,他在警方审讯期间,他被强制坐老虎凳6天6夜,期间鲜有睡眠饮水进食,笔录正是在此情况下被警方办案人员威胁形成的。而该案中台士华、魏文清、白洪波、雷良建、何君等人的申诉材料中,亦出现大量关于警方刑讯逼供、诱供的描述。
“我们相信党,相信法律,企业我们会努力经营好,个人申诉也一定会获得法律公正的对待。”俊峰集团一位高层称,国家以法律公正对待薄、王案件,相信也一定会同样公正对待李俊案。(作者: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