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青年阻止他人救被奸少女 构成强奸罪系从犯
01.10.2013 14:39
本文来源: 上饶之窗
据新华社电 重庆青年邹某看到别人强奸少女,不仅不制止,反而阻止他人施救。重庆市长寿区法院近日宣判,邹某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经查明,今年4月17日,20岁的邹某和朋友余某、小红、叶某、陈某等人在余某家玩耍时,小红骂了余某一句,余某便要教训一下小红,将她拉入卧室要求发生性关系。小红不从,余某就殴打、威胁,强行奸淫了小红。其间,叶某听到动静问怎么回事,邹某说是余某在强奸小红,奉劝叶某少管闲事。陈某试图到卧室阻止余某,但邹某起身恐吓陈某:“你敢进去,两刀子捅死你。”陈某也不敢再过问。为防止小红报案,事后,邹某将手机借给余某拍摄小红的裸体视频,并恐吓小红不要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邹某明知余某实施奸淫行为,不仅不制止,反而阻止他人施救,让强奸目的得逞,已构成强奸罪,系从犯。
本文来源: 上饶之窗
01.10.2013 14:39
让协商文化飞入寻常百姓家
“培育‘赣事’好商量品牌,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政协新闻网
解决烦心事 笑迎高铁来
●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
姚增科走访调研省非公企业维权服务中心
本报讯 9 月4 日,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