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基层反腐,打“虎”莫忘拍“苍蝇”

30.07.2014  03:14

一、舆情概述

7月9日,中央巡视组向北京、天津、科技部反馈巡视情况,中央第二巡视组组长徐光春指出,巡视发现北京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征地拆迁问题较多,天津“苍蝇式”腐败即农村基层腐败同样不容轻视。近年来,基层“小官大贪”现象时有发生。今年上半年,杭州查办了农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01件,涉及村支书、村主任(社区书记、主任)71人,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有7件。

所谓“苍蝇式”腐败,主要是指乡镇、街道等基层干部中的腐败问题,“苍蝇”直接面向广大群众,天天和老百姓打交道,其作风顽疾、权力滥用、寻租行为等,直接在公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持续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官小权大”“小官巨腐”现象就好像藏在梁柱里的“白蚁”,应该及时遏制祛除。

二、“小官”何以“大腐

苍蝇看似个头很小、危害不深,可是数量众多、四处为害,“苍蝇式”腐败也如此。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近亿元专项资金被转移案件,主犯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股长;广东省纪委7月2日通报9起村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犯案人员也多为村委、社区主任、组长等。无论是科股长还是村委、社区主任,他们都处于基层第一线,与群众接触最为紧密,关系最为直接,基层腐败不仅导致惠农政策没能落实,而且还会极大地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的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基层腐败的特点

随着国家对于基层的投入逐渐增大,基层对于市场经济的参与度日渐提高,大量的资源在改造农村面貌的同时,也为“苍蝇”提供了可觅之材,“苍蝇式”腐败的现象也越来越常见。

号称“土地奶奶”的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国土资源局女局长罗亚平,不过一个科级干部,却能敛财上亿元。被曝光的浙江温州10名村官瓜分价值18亿元316套安置房,也创下了“村官腐败”的新纪录。“小官大贪”现象,不仅说明“苍蝇”与“老虎”之间并没有绝对界限,更折射出不受制约的权力的巨大危害。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权力的监督力量薄弱。在百姓看来,小官是捞不到什么油水的,从而使得小官轻易地躲避了来自公众的监督约束。村干部腐败被大家理解为吃吃喝喝、多占多拿,而且“权小位轻”,人们并不将其与违法犯罪联系在一起。

手中掌握资源众多。“苍蝇式”腐败最为典型的体现当属拆迁与征地活动。作为看得见的“肥肉”,征地拆迁中巨大的经济利益,自然会加大基层权力寻租与自我牟利的冲动。除此之外,在其他有利可图的工作流程中,他们照样能利用手中握有的巨大权力挪用截流或偷梁换柱。

基层干部素质低。在市场经济的带动下,农村有能力、有水平的年轻人大都外出打工创业,留守家乡的村干部多数素质不高、法律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对违纪、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

基层干部权力失控。基层干部虽然官位不高,可手中权力并不小。国家对农村投资开发力度仍在不断加大,各种资源涌向农村,村干部的“油水”不可谓不多。这些“小官”权力“含金量”大,在上级的纵容下,工作操作不规范问题突出,加上决策程序不够透明,“苍蝇式”腐败现象凸显,也就不难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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