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玉印:重视杜绝护士“没耐心”的实际意义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改善护理服务的通知,要求持续改善护理服务态度,杜绝态度不热情、解释没耐心、服务不到位等现象。(3月18日 京华时报)
患者入院就相当于将个人的生命健康交给了医护人员,因此,护士“没耐心”很可怕。据2015-03-01华商报,患者输液死亡,药瓶写他人名字;2011年02月15日信息时报,广州产妇毛女士生子后身体一直不舒服,经检查发现,体内竟残留有纱布,一周后方被取出。当事医院称,护士赶着下班将纱布遗留在产妇体内;2011年12月29日潇湘晨报,患者张强(化名)在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就医时,因费用多收了14元,与医院收费人员发生口角。后者居然将患者的就诊卡上姓名篡改为“张去死”……这都是护士“没耐心”所致。
护士“没耐心”,不仅对患者的康复不利,而且恶化了医患关系。因此,杜绝护士“没耐心”是必要的。
然而,杜绝护士“没耐心”并非新鲜事物,这属于医护人员的执业道德,无论哪家医院医护人员岗位职责都有要求,都不允许护士“没耐心”,笔者认为,作为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要求再一次提出,它就像医患双方都要签订“不收受红包协议”一样,并没有实际意义。只能表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笔者所指没有实际意义,不仅单指杜绝护士“没耐心”,因为医术有高低之分,“有耐心”是必须的,都需要一视同仁,因为各行各业都在改善服务态度上大做文章。不但“有耐心”是必须的,而且杜绝护士“没耐心”还要求不等不靠,因为,“通知”中对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杜绝“没耐心”,不仅给与了时间限制,而且还是分级要求的:到2015年底,全国三级医院的各个病房都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二级医院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占60%病房的地市级医院的比例不低于80%,县级医院不低于40%。
给出了时间限制,提出了分级要求,看似工作细化,其实这容易造成“误读”,但从字面要求看,从时间上给人的感觉是,2015年底前护士可以“没耐心”;从分级管理条件要求上,80%的地市级二级医院,可以有40%的病房可以“没耐心”,60%的县级医院,可以有40%的病房“没耐心”。这就让人有点匪夷所思。
一度时间,不少人认为“有条件的要上,没有条件的创造条件也要上”这句话不地道,但笔者认,若用在杜绝护士“没耐心”上,就有点变味了,“有耐心”怎能等靠呢?更何况,该通知,对医院护士和护理服务的热情与否、解释耐心与否、服务到位与否,并没有具体的评价标准,也没有规定相关的后续惩戒举措,这很显然不利于通知的执行和落实。试想吗,一个不利于执行和落实的规定,能有多大实际意义?
因此,笔者认为,杜绝护士“没耐心”不是一纸通知就能够一蹴而就的,非但没有实际意义,而且还有为“没耐心”“开口子”之嫌疑。如此,杜绝护士“没耐心”,还不如加强对医护人员的职业教育,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的医护人员处罚力度更实际。如果是为了表示“高度重视”了,就更没有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