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出台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管理试行办法

14.04.2014  10:21

为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行为,4月7日,资溪县政府出台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管理试行办法。

该办法共二十一条,分总则、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和管理制度等四章。坚持贯彻执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支持合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和合法合理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按照“保护优先、适度发展、限额管理”的原则,逐步推进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