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观察:“三农”不是金融市场的“死角”

17.04.2014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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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多种因素影响,农村金融仍然是整个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农村金融服务合力需要加强,如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发展、农业保险和农村资本市场等;农村资金外流问题突出,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广大农民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善,扶持政策的协调性和合力有提升空间。现在,政府正打算给“三农”市场“挖渠引水”。

4月1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六项措施: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加大涉农资金投放、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加大对发展现代农业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培育农村金融市场,以及加大政策支持,并要求所有涉农金融机构都要努力往下“”,做到不脱农、多惠农。

这实际上已在预料之中。一方面从支持小微企业到支持“三农”,今年来的“金融活水论”正从概念具体为指导改革的方法论;另一方面,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解决“三农”问题已被列为重中之重的工作。缺失了广阔的农村腹地,金融就难称支持实体经济的“活水”;这里金融薄弱,国家的粮食安全保障、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也就成了无米之炊。

该如何理解此次的六项措施?

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亮点在于“整合”,会议要求“分类推进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改革,培育发展村镇银行,提高民营资本持股比例,鼓励建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整合放大服务‘三农’能力。”这意味着更多民营资本的农村金融活水将被引入,有利于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各自发挥比较优势,从而构建分工合理、投资多元、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竞争性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加大涉农资金投放体现了差异监管思想,会议要求“对符合要求的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合作银行适当降低存款准备金率。落实县域银行业法人机构一定比例存款投放当地的政策。”此项差异化监管措施体现了对服务“三农”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原则,也使农业在调结构中的地位凸显。据统计,自2009年起,我国银行业已连续五年实现涉农贷款的“两个不低于”目标,2007年以来年均增长22.8%,“三农”贷款增幅与增量均高于平均水平。

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农村是金融服务的“饥渴地”,完善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将缓解金融机构向偏远地区投入与收益倒挂矛盾,促进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积极性,加快填补偏远地区金融机构空白,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从而让更多的偏远、贫困地区百姓更加容易地获得金融服务。

加大对发展现代农业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建立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此次将信贷支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和大灾风险分散机构统筹到现代农业重点领域发展的同一个目标下,相较于按监管范围划分职责,更加有利于政策目标的完整性。

培育农村金融市场,“开展农机金融租赁服务,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发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此次提出的“农村金融市场”,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中“金融市场体系”的具体化。而作为我国金融市场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村金融市场,也是金融租赁、抵(质)押担保、产权交易等产业的广阔创新市场。

加大政策支持,“完善涉农贷款财政奖励、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和农村信贷损失补偿等政策,切实防范金融风险。”这项措施对财政、税收、银行业政策实行了统筹安排,将散落在不同文件中的相关政策梳理和衔接。而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城镇,防范金融风险,永远是保障可持续发展不可逾越的“底线”。(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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