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换发玉山县飞龙金属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函
玉山县飞龙金属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玉飞龙[2014]第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厅对申请事项进行了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于2014年2月14日至2月23日进行了审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异议。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换发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014年1月,我厅分别以赣环评函〔2014〕27号和赣环评函〔2014〕28号同意你公司一期工程年产15000吨硫酸锌生产线和年产16231吨粗铜生产线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4年1月,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对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进行了复核,认为你公司具备每年20000t 含锌废料和50000t废铜泥原料的收集、贮存及利用能力。鉴于此,我厅原则同意换发你公司正式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危险废物经营方式、类别、规模与期限
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经营类别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HW17表面处理废物、HW22含铜废物、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具体目录详见附表);经营规模为70000吨/年;经营期限为3年。
三、危险废物经营管理要求
由于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特殊性,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严格按照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审批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超期限经营。所经营的危险废物不得委托、转让、倒卖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二)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建立经营管理台帐,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管。必须在每个季度前10天内向江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报送《江西省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季度报告表》。
(三)要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新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及时合法处置,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四)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初级雨水收集设施。要进一步加强废杂铜原料分捡,禁止塑料、橡胶、油漆、油墨等绝缘、表面处理、包装材料等有机杂质入炉。
(五)加强危险废物贮存场的管理,做好防雨、防风、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的贮存须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六)制定年度监测计划,按照环评要求的监测项目,每年至少对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一次监测。
(七)要注重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健全污染事故应急及其他相关制度和措施,提高防范风险能力。
(八)我厅委托上饶市环保局对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管。
附件:玉山县飞龙金属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类别、代码和能力核定表
2014年2月26日
附件
玉山县飞龙金属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类别、代码和能力核定表
废物名称 | 废物类别 | 废物代码 | 危险废物 | 备注 | 处理量 (t/a) | |
废铜泥 | HW17表面处理废物 | 346-058-17* | 使用镀铜液进行化学镀铜产生的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 限含铜污泥及残渣 | 50000 | 70000 |
346-062-17* | 使用铜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铜产生的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 |||||
346-063-17* | 其他电镀工艺产生的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 |||||
346-064-17 | 金属和塑料表面酸(碱)洗、除油、除锈、洗涤工艺产生的废腐蚀液、洗涤液和污泥 | |||||
346-065-17 | 金属和塑料表面磷化、出光、化抛过程中产生的残渣(液)及污泥 | |||||
346-066-17 | 镀层剥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及残渣 | |||||
346-099-17 | 其他工艺过程产生的表面处理废物 | |||||
HW22含铜废物 | 231-006-22 | 使用酸或三氯化铁进行铜板蚀刻产生的废蚀刻液及废水处理污泥 | ||||
314-001-22* | 使用硫酸铜还原剂进行敷金属法镀铜产生的槽渣、槽液及废水处理污泥 | |||||
406-004-22* | 使用酸进行铜氧化处理产生的废液及废水处理污泥 | |||||
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 | 331-013-48 | 铅锌冶炼过程中,铅冶炼、湿法炼锌和火法炼锌时,金、银、铋、镉、钴、铟、锗、铊、碲等有价金属的综合回收产生的回收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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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锌废料 | 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 | 331-009-48 | 铅锌冶炼过程中,阴极锌熔铸产生的熔铸浮渣 | 原料中主要含有金属锌 | 20000 | |
331-014-48* | 铅锌冶炼过程中,各干式除尘器收集的各类烟尘 | |||||
331-027-48* | 铜再生过程中产生的飞灰和废水处理污泥 | |||||
331-028-48* | 锌再生过程中产生的飞灰和废水处理污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