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公安局“三项举措”犹一池春水搅活队伍建设
19.03.2015 19:53
本文来源: 公安厅
金溪县公安局党委班子坚持“三项举措”提升整体战斗力,促使公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2014年获得全省公安机关“正警风、促规范、提素质、树形象”先进单位,并在全市公安机关目标考评中获得第一名。
一是营造警营风清气正氛围。在全县公安机关有一批年纪五十岁左右的民警仍然在自己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却遭到个别人员的嘲讽,认为这样“死脑筋,图个啥”。为树立队伍浩然正气,坚决压倒歪风邪气,县公安局党委经过研究决定,在全局推荐出9名爱岗敬业模范,并在3月13日全县公安大会上进行了隆重表彰奖励。出席会议的县委书记认为此举是改进工作,促进队伍建设的一项创新,值得肯定,并在会上对受表彰的人员表示祝贺。
二是打造争先创优的团队。在县公安局设立目标考评办公室,由副局长负责,抽调专门人员,年初按照派出所、执法大队、机关三类分别制定目标考评细则,将工作任务量化成分值计算,并根据目标任务制成表格,将完成的情况每月累计一次,在县公安局网页进行通报。每季度召开一次目标考评调度会,各科室大队对照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汇报,查找工作不足之处,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年终根据考评细则,评出3个先进派出所、2个先进执法大队、2个先进机关单位,并以此作为今后评先评优依据。
三是磨砺年轻民警工作能力。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新录警民警一律到基层一线接受锻炼,并在全县执法办案部门实行执法办案积分制。民警每办理一起行政案件得2分,每处罚一名违法人员得0.5分,如果该案办成优质案件则翻倍得分;民警每办理一起刑事案件得4分,每惩处一名犯罪人员得1分,如果办成优质案件则翻倍得分。将民警个人的积分作为提拔重用和职务晋升的主要参考依据。该举措有效消除了队伍中存在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不良现象。
本文来源: 公安厅
19.03.2015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