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法院出台办法促\"开放日\"活动稳步推进

12.12.2013  09:33




        江西法院网讯 12月5日,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院第一个“法院开放日”,同时公布了金溪县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规定,金溪法院每年将不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每次开放日3日前,将通过在法院内网、电子显示屏发布公告、公告栏张贴公告等方式公布该次开放日活动详情。人民群众可采取个人申请、单位预约和特别受邀的方式参与活动。

  根据该办法,凡是不涉及保密内容、正常办公秩序不受开放活动影响的场所,均可开放,包括立案信访大厅、审判法庭、会议室、阅览室、活动室等。具体活动内容可以包括:组织人民群众参观开放场所,介绍法院基本情况、工作部署、取得成效等,旁听公开开庭的案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回答有关咨询、提问等。